用生命书写忠诚奉献 我市再次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李钢同志先进模范事迹

08.02.2017  22:45

  2016年11月30日,在那个寒冷的冬夜,兰州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支队反盗车大队民警李钢在抓捕盗车犯罪嫌疑人时不幸殉职。

  这个普通民警的英勇事迹,在我市街头巷尾争相传颂,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和反响。

  近日,我市再次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李钢同志先进模范事迹,进一步坚定信念、牢记使命,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在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事业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勇斗歹徒:英雄民警不幸殉职

  去年以来,我市接连发生“本田”系列高档轿车被盗案件,市公安局精心组织,全力开展侦破工作。2016年11月29日,反盗车大队侦查获悉,一伙盗车犯罪嫌疑人极可能从七里河韩家河方向潜逃。当晚11时许,大队14名同志全员出动,在特警支队的配合下,兵分两路,分别在韩家河卡口点和晏家坪后山武装设卡,严密盘查堵截可疑车辆。

  次日凌晨1时许,3辆不同颜色的可疑轿车趁着茫茫的夜色,向七里河韩家河卡口点方向飞速驶来。狡猾的犯罪嫌疑人发现前面有民警设卡堵截,便突然加大马力,强行冲卡。现场负责的刘学成、熊军利两位副大队长果断下令阻截,实施前后夹击。其中一辆黑色的轿车猛然加快速度,穷凶极恶地迎面冲向一辆侦查车,横冲直撞,四处逃窜。

  就在这危急时刻,民警李钢奋力挥动警棍,砸向嫌疑车辆。不料,丧心病狂的歹徒驾车飞驶,以闪电般的速度向李钢身上撞去。巨大的冲击,把李钢整个身体撞飞了……随后,嫌疑车辆沿着山路飞奔而逃。增援警力赶到现场,紧急展开撒网搜捕,在晏家坪一处铁道口,将那辆黑色的作案轿车查获,而犯罪嫌疑人已经逃之夭夭。

  李钢被撞后身负重伤,被战友们飞速送往陆军总院抢救。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肖春,常务副局长梁益中,副局长田俊锋等领导火速赶到医院,协调院方组织紧急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李钢同志不幸殉职,年仅48岁。

  从警26年:参与侦破案件600余起

  1968年9月,李钢出生在一个警察世家,父亲是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的一名基层民警。从小他就在父亲的熏陶下,立志当一名人民警察,为崇高的公安事业奉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

  1990年8月,李钢从部队退役后,通过参加招警考试,如愿以偿地穿上了警服,成为兰州市公安局的一名警察。

  从警后,他先后当过巡警、防暴警察和便衣警察,无论在哪个岗位,他始终时刻牢记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从警26年来,他先后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6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7人,追回被盗抢车辆300余台,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因成绩突出,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多次被评为全市公安系统先进个人,多次受到嘉奖。

  李钢善打硬仗,敢于接手毫无办案经验可循的窃取国家机密案,三下郑州、两去上海,不辞辛苦,锲而不舍,终使犯罪分子认罪伏法;他敢于攻坚,适时调整审讯方案,抓住犯罪分子心理特点,摧毁防线,顺线追踪,成功侦破省督2·17案件;他不惧挑战,面对涉案金额达4千余万、受害人40多人的购房款诈骗案,他一面安抚受害群众,一面展开排查走访,抽丝剥茧,拨开迷雾,克服重重困难,将涉案人员抓获归案。他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600余起,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

  “作为一名只有高中文化的民警,能够主动带头钻研业务工作,并成为破案打击的行家里手,成为大队的业务带头人,其中的辛苦和付出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反盗车大队副大队长刘学成说。

  “我们都叫他老钢哥,从2006年到反盗车队工作以来,他一直让我们敬佩。因工作经验足,便从不间断学习,平常酷爱钻研法律知识,精通电脑,是大队的业务尖子、岗位能手,经常带领弟兄们探讨疑难案件,只要有人问,他就不厌其烦地给大家讲解。队里一些复杂疑难案件都由他去审核把关。”中队长蔡树东说。

  赤胆忠心:无怨无悔扎根一线

  从警26年,李钢坚守在打击刑事犯罪斗争第一线,每逢危难险重任务,他总是毫不畏惧、冲锋在前。由于反盗车大队人员少、任务重,年近五旬的他已经不算年轻人了,但他仍然坚持与年轻民警一起,远赴外地,调查取证,侦破了一起又一起大要案件,为受害群众挽回巨大经济损失。

  在与盗车歹徒战斗的最前线,李钢倒下了。而他牺牲时身上穿的,还是十年前买的那件旧衣服。以往,同事们总是开玩笑说:“李钢就对自己好点嘛,该吃就吃该穿就穿嘛,抽个好点的烟也不亏着自己嘛!”李钢却总是憨厚地笑道:“衣服嘛,有穿的就行了,我觉得5块钱的烟抽着顺嘴。

  “李钢的母亲长期患病需要照顾,他的妻子单位倒闭下岗无业,儿子也患病花费了大量积蓄,经济拮据、生活困难,日子过得非常清贫。他穿着简朴,吃饭不讲究,总是骑一辆自行车上下班。但他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公正廉洁、刚直不阿,从不搞权钱交易,从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不做有损于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从未通过掌握的权力为自己和家人捞取好处,从未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家人办一件私事,他用无声的行动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反盗车大队教导员刘冰说。

  “李钢同志是嫉恶如仇、赤诚为民的好民警,在危险困难面前,在群众最需要的时候,总是毫不犹豫,挺身而出,他用铮铮铁骨践行了为公安事业甘洒热血的誓言,他在短暂的生命定格中展现出人民警察使命的伟大;他用头顶的警徽和一颗为民爱民的赤诚之心,诠释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为我们树立了学习的旗帜和不朽的丰碑!”兰州市公安局政委黄大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