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维忠副检察长召集分管部门会议通报规范司法行为抽查汇报会情况

18.09.2015  17:23

      在省院党组听取规范司法专项整顿工作对照检查阶段抽查工作汇报会后,9月17日,徐维忠副检察长召集五个分管部门正、副处长,就省院规范办抽查中对未检处、控申处查找出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意见进行了通报。针对专项检查工作组抽查出的问题,如何进一步结合“回头看”对个人、分管部门和条线进行深入检查,确保通过“回头看”把查摆阶段的工作抓实,为转段打好基础,徐维忠副检察长在分管部门会议上提出了四方面的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严格按照路志强检察长在抽查汇报会上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回头看”和自查工作,着重加大对重、大、要案的“回头看”和自查力度,切实把“回头看”作为查摆阶段的最后关口和最关键的一环来抓,切实找准问题,分析透彻原因,保证下一阶段的整改措施打到“”上、落到“”上。
      二要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用正确的理念引领司法规范化,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人权意识、程序意识和以规范促公正的理念,干警要把检察工作作为理想和事业,珍惜检察职业荣誉,践行检察职业良知,始终恪守廉洁的职业操守,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三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按照高检院和省院规范司法行为整顿工作要求和《检察执法工作基本规范》,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专业素质,着力提升办案法治化水平。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依法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好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加强司法管理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要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做到每一个案件“责任到人”,着力杜绝“踢皮球”现象,案件承办人员要增强责任心,严格遵守规定的办案期限,严格依法审查每起案件,严格履行每一个环节的告知义务,严格保护每个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会上,五个分管部门负责人对下一步工作安排做了简要汇报,针对汇报内容,徐维忠副检察长结合规范司法整顿工作部署,对分管部门和条线提出了具体要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要进一步协同刑事执行检察局核查和规范未成年罪犯分区域羁押问题,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刑事执行检察局要正确认识“”改“”的转变,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监督限制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司法措施的规范使用;控告申诉检察处要切实规范信访的受理和分流,强化制度机制建设,通过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控申检察工作;检察技术处要规范职务犯罪同录和检察技术鉴定工作为中心,抓好省级实验室建设;警务处要加大督查力度,着重检查各级院办案工作区是否规范使用,报批程序和告知义务是否严格履行,通过规范办案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