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召开直属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会

24.12.2014  22:37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2月23日上午,省民政厅组织召开了厅直属事业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会。厅党组书记、厅长肖庆平作了重要讲话,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窦原坪主持会议,厅系统12个直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纪检工作负责人结合各自业务特点,汇报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肖庆平厅长在充分肯定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基础上,就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三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领导带头落实主任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两个责任”是摆在各级党委面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提出了构建和全面实施“3783”责任体系。各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学习,特别是深刻领会“3783”责任体系的精神内涵,把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紧、落实到位。要坚持领导带头抓落实,党政主要领导都要带头落实、带头示范、以上带下,给下属作榜样作表率。 二、查找问题,健全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存在问题建立健全制度。结合各单位特点,对10个方面问题要引起重视: 一是 大额资金的使用要做到年初有计划有预算,按要求进行申报、审核、审批; 二是 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不得公车私用; 三是 公务接待要按照审计要求,有传真、电报或文件通知才能安排,没有视为违纪。陪同人员数量、接待标准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四是 政府采购该申报的要申报,该公开招投标的要公开标招标,特别是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减灾救灾应急管理中心、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等采购量大的单位,要规范采购程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招投标法》等规定; 五是 在选人用人方面,要坚持“有利于工作、公道正派、用干活的人”的原则,对临时人员聘用不能搞照顾,对科级干部的安排要形成一套制度规范; 六是 要规范婚丧嫁娶,红事不超过20桌,礼金不超过工资的10%,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七是 盯紧春节、元旦、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有关纪律作风要求,确保廉洁自律、不出问题; 八是 严格控制人情消费,自觉杜绝以升学、搬迁、百日宴等名义借机敛财、大操大办; 九是 如实申报收入,近期中央对干部收入申报进行了抽查,处理了1000多名收入申报不实的干部,其中5名省管干部因申报不实取消了省级后备干部资格; 十是 规范军休资金的管理使用,对军休人员经费和服务管理经费实行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杜绝“吃空饷”现象。 三、细化措施,抓实抓常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 摸清底数,亮明风险。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找准人事任免、人员招聘、资金安排、政府采购等风险点,加强对管人、管事、管钱等重点岗位和人员的风险管控。 二是 健全制度,扎紧笼子。坚持管人管事管钱相结合、严管与严防相结合、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健全事项决策、资金安排、财务管理等制度,有计划、有研究、有程序的推进工作,重大决策事项、人事任免、资金安排等都要上会集体研究。 三是 落实责任,敢于担当。要以落实“3783”责任体系为旗帜和主线,坚持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的党政同责,书记、主任(所长)都是第一责任人;坚持班子成员分管责任的“一岗双责”,既要抓业务又要抓廉政;坚持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职(兼职)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和班子的集体责任落到实处。 四是 三会一课”不走过场,定期召开党小组会、党委(总支)会、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敢于刺刀见红,敢于思想交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厅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