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分院召开庆“七一”党建工作座谈会暨表彰大会

03.07.2017  18:04

      6月29日,矿区分院召开了庆“七一”党建工作座谈会暨表彰大会,表彰3名优秀共产党员。
      会上,该院副检察长、机关支部书记赵玉林同志率先作了题为“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好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交流发言,各支委及党小组长、党员代表分别进行了交流和研讨。 
      座谈会认为,加强党组织的建设要强化“五种意识”一是强化龙头意识。任何时候都必须把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强化根基意识。党的建设必须更多关注基层,真心服务基层,把党的精神贯彻到基层,把党的任务落实到基层。三是强化引力意识。支部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就要不断增强吸引力、凝聚力、向心力,把广大干警紧紧团结在自己周围。四是强化阵地意识。党的各个组织本身就是一块阵地,每个党员都应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五是强化联动意识。党建工作需要各个方面齐抓共管、实现联动。坚持党组抓、支部抓、主管部门抓、各个方面抓,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应做好借力文章。把党的建设与其他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资源共享,相互促进。
      座谈会认为,要提高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影响力。要充分运用载体开展活动,这既是党建工作的传统做法,又是新形式下开展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在机关工作中,必须要有党组织的声音、党组织的活动、党组织的形象。运用载体应注重突出特点,展示个性,要“借机造势”,善于结合党和国家的大事开展党的工作;要“借势发力”,善于在党组关注的工作中强化党的工作;要“借题发挥”,善于在主题活动中升华党的工作;要“借干生根”善于在各种创建活动中夯实党的工作基础。力求在一个阶段找准一个中心,一个时期抓住一个重点,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以开展各类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彰显工作特色,积极打造检察机关党建“品牌工程”。
座谈会结束后,副检察长王浩春宣读了表彰决定,并向获得表彰的3名优秀共产党员颁发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