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环保局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工作业务培训暨现场督办会议

15.01.2015  11:41

1月12日,市环保局召开了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工作业务培训暨现场督办会议,会期1天。各县(区)环保局、平凉工业园区安监环保局分管执法工作的副局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列入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名单的125户企业负责人;市环境监察支队全体干部职工,共计16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紧紧围绕省环保厅《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工作指南》,重点从企业自查内容及标准要求、整改方案撰写格式、自查报告编制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读培训。各县(区)环保局就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市局分管领导重点就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整改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再调度再安排,并就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整改方案制定、一企一档建立、市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单位)月监察、重大项目环评调度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 一是迅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 各县(区)环保局及125户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工作指南》等相关文件,迅速传达培训内容和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切实抓好企业自查整改工作。 按照《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目前正处于企业自查整改阶段的关键时期,各县(区)环保局要彻底摸清监管企业底数,督促各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及报告编制工作,切实提高自查覆盖率。各企事业单位要依据工作指南,精心开展自查及报告编制工作,按时限要求报送整改方案、自查报告等文件资料。 三是积极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方式。 面对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的新形势、新要求,市环保局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市环保局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市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单位)月监察实施办法。主要针对研究确定的72户市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含国控企业),按照“市级督察、县区监管、企业负责”的工作要求,从日常监管、环境信息公开、环保法规执行、企业自查、存在问题整改五个方面,由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各县(区)环保部门按月进行监察。监察结果将向社会进行公示,环境违法企业也将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形成对环境管理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是着力加强重大项目环评调度管理。 为了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有效防止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从今年开始全市实行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月调度制度,重点针对当年计划新(续)建重大建设项目,采取市、县(区)两级分层调度和联合调度相结合的方式,就建设项目环评委托推进、环评行政审批进展和环评工作责任落实等情况按月进行调度,切实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工作,加快环评审批进度,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五是继续强化督查问责。 市环境监察支队、各县(区)环保局要严格按照平凉市市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月监察工作要求,确保环境监察的力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履职尽责、履职免责,确保环境安全。对监督监察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或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