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期内买到“召回车”咋办?可获赔

17.06.2015  13:54

 

  买到的车在召回目录怎么办?有些车主可能只是配合召回,换换零件。但缸哥(微信号:kf12gang)告诉你,经营者销售已公告召回的汽车,构成商业欺诈。消费者有权请求退还所购汽车,并由经营者退还购车款并给予相应赔偿。

  在一起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最高法明确,经营者销售已公告召回的汽车,构成商业欺诈。

  2013年9月28日,王先生以24.98万元的价格从某经销商处购买了某品牌一辆小型越野车。2014年2月,经销商通知王先生该车应当被召回。而早在2013年6月,该品牌汽车公司就已发布召回公告,召回时间为2013年6月5日至2014年6月4日,召回车辆范围包括王先生所购车辆。车辆缺陷系供应商制造原因,可能出现电源监视线路错误启动等后果,存在安全隐患。维修措施为更换电动动力转向控制组件。

  王先生以中进公司构成商业欺诈为由诉至法院,然而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王先生不服,提起上诉。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改经销商作为经营者,对车辆是否属于被召回的范围应当知道。隐瞒车辆瑕疵销售,构成商业欺诈。由于车辆销售行为发生在《消法》修订前,法院终审判决经销商为王先生办理退车,并赔偿王先生一倍车款及车辆购置税等。

  而按照修订后的新《消法》,若发生上述行为,汽车销售商则需给予消费者高达三倍购车款的赔偿。

关于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域名变更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和省政府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域名结构,自2019年3月8日起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域名变更为jtys.交通运输厅
厅投融资办安排部署2019年交通投融资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近日,厅投融资管理办公室按照省厅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