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口280只鸡仔被施工车惊吓致死 宁县无德男子诈钱获刑

25.12.2014  13:10

有施工车辆经过家门前,庆阳市宁县男子李某某便“借机生财”,虚构280只鸡仔受施工车惊吓死亡进行诈骗。12月24日,宁县法院以李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8000元。

今年6月12日,李某某虚构其小鸡仔在中石化华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油田服务分公司甘陕项目部(简称项目部)施工车辆经过其家门前时受到惊吓,相互踩踏,导致280只死亡为由,阻挡送水车辆通行,要求每只赔偿150元,共计42000元。6月18日,李某某索要赔偿未果,再次阻挡送水车辆通行。当日,石油井队已无生活用水,为了保证井队正常生活,当晚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由项目部支付李某某180只小鸡死亡赔偿费用每只200元,共36000元。当时,项目部支付李某某10000元现金,并写了26000元欠条。案发后,李某某的亲属代其退缴赃款10000元。

而之前在6月初,石油施工车辆经过李某某亲戚家时,将其亲戚家门前一棵树上的树枝挂断,挂落房檐挑角上少量瓦片。项目部与和盛镇显头村村干部前往李某某家协商赔偿事宜时,李某某未受亲戚委托协商赔偿事宜,并要求项目部赔偿2500元。项目部担心李某某阻挡石油施工车辆通行,遂赔偿2500元,李某某只给付亲戚100元。案发后,李某某的亲属代为退缴赃款2400元。法院查明,李某某敲诈勒索作案2起,涉案金额38400元,实际非法占有1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