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的道歉尖锐的批评
有报道说,近日,云南大理市照光寺在微博发帖向当地政府相关领导道歉,称“自申请欲接通一公里森林防火通道以来,时日达三年有余,至今虽仍未接通,却给相关部门带来许多麻烦和不良影响,故公开致歉。”
在小马飞刀看来,这哪里是道歉书,明明就是一封举报信。原因是照光寺位于苍山之上,殿堂旁是小木楼,背后紧靠森林,若大雄宝殿一旦坍塌,电源被切断引起火灾,不仅整个寺庙,连苍山也可能发生火灾。于是寺庙申请相关部门来挖个消防通道。这一申请如同泥牛如海。寺里无奈之下,只好自己找来挖掘机开挖,这时候有关部门突然行动了,开出了一纸《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严厉斥责照光寺缺乏苍山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施工新修照光寺入寺道路的行为已违反相关条例。
写到这,小马飞刀想起了一个词:锦旗。近年来,一些地方不时出现“另类锦旗”。从“最不作为奖”的揶揄,到“不为人民服务”等委婉提醒,尽管有时失之偏激,但带刺的“表扬”,不也多少反映了现实积弊、民意呼声?对此,人民日报的评论是自感权益受损的人们在维权无门之时,拿锦旗做文章已经成为一个新选择。锦旗维权,既表达出群众申诉无门的无奈,也折射出上级组织监督管理的无力。这既是社会的一面镜子,也是我们的前车之鉴。要想这样的锦旗不被送到自己手上,相关官员和部门除了一笑而过,还应有反思和作为。
想想也是,在法治社会里,权力就像一枚硬币,本身具有两面性:一面是对社会的控制和支配能力,一面是对社会进行管理服务的义务与责任。有权必有责。“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能不能少些追名逐利的政绩冲动,多些排忧解难的问题意识,说到底,就看有没有把群众的事情放在心上,敢不敢担当应尽的责任。面对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如果政府能够及时给出“说法”,公民一般就不会采取激烈乃至另类的方式给出自己的“说法”。另类锦旗、道歉书的出现固然让政府感到难堪,但有关部门更应该从中得到警示,反思自己的不作为,而且还要看到善意的方面。比如群众在表达批评与诉求时,更理智、更具幽默感了;比如群众对相关部门还是信任的,且对地方政府所寄托的期望值更大了。否则,什么时候群众对政府失去信心,看不到希望,连话都懒得说了,那问题就要严重得多,后果就要可怕得多了。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