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浪警方敦促一名上网逃犯投案自首

27.01.2016  13:05
近日,古浪县公安局经过耐心细致工作,成功敦促涉嫌盗窃的上网逃犯张某某投案自首。 2015年4月3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古浪县大靖镇东街某商城内,趁一电脑专卖区内无人之际,盗窃一台价值3480元的联想S435型笔记本电脑。案发后,张某某畏罪潜逃,被古浪县公安局上网追逃。期间,古浪县公安局大靖派出所民警积极展开布控追逃工作,并多次到张某某家做其家属思想工作,讲解法律政策,分析利弊关系,敦促张某某投案自首。经不懈努力,办案民警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取得联系,张某某表示愿意投案自首,但因身体原因其无法前来派出所。对此,办案民警亲赴张某某所在的新疆伊犁地区新源县那拉提农场,并于2016年1月21日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带回大靖派出所。到案后,张某某如实供述了其盗窃笔记本电脑的的犯罪事实,并另外交代了其于2015年12月22日下午,在兰州市城关区五泉广场一商铺内盗窃两部手机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古浪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