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浪县院用“四化”措施唱好廉政建设主旋律

16.09.2014  19:19

      近日,古浪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从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廉政效能、规范干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入手,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廉政建设制度化。根据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查摆出的“四风”问题,加大整改力度,修订完善和新建了《古浪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八小时以外管理制度》等一批狠刹“四风”问题、强化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类制度,规范干警日常工作和行为,严肃工作纪律,筑牢廉政防线。
      二是效能机制常态化。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效能风暴行动新要求,了解掌握中层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加大督查力度,增强工作效能,改进干部作风,促进工作落实,从根本上提高廉政建设和办案规范化建设的常态化机制。
      三是管理干部规范化。坚持检察长谈心谈话制度,纪检组、政工科长期督查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等制度,聚焦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坚决禁止和杜绝干警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规范、不严肃问题,不断提升全院干警执行检察纪律和落实规章制度的主动性、自觉性。
      四是责任主题明朗化。认真组织学习古浪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明确基本职责、重点任务、工作机制、责任追究等内容,按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职责划分、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机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建设风清气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工作局面,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