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浪县院四强化开展检务监督

24.10.2014  11:18

        今年以来,古浪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检务监督,专门成立了院检务监督领导小组,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切实保障本院及全体干警依法履职、正确用权、检纪严肃、检令畅通。
        一是强化宣传,加大整改力度。该院通过内网、检察信息、干警大会、党组会议等形式进行宣传,使干警进一步树立规范执法、文明办案、遵章守纪的意识,自觉接受检察内部监督。院检务监督领导小组定期汇总监督工作情况,进行整理分析,查找影响规范执法、影响内部管理、影响检察形象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其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向院主要领导及党组汇报。对督查中发现的个别干警的单一性问题,通过当面谈话、事后教育的形式促进整改;对一些科局室出现的集中性问题,及时向其分管院领导反馈情况并提出建议,共同促进整改。
        二是强化对执法办案的有效监督。该院检务监督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执行和落实“一案三卡”的情况,对该院自侦案件的办理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和回访,尤其对立、侦、捕、诉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督促办案科局室和办案干警强化安全措施、规范执法行为、严守办案纪律。检务监督小组还通过调研走访、倾听群众反映等方式,广泛了解各科局室执法办案的情况,防止冤假错案和司法腐败行为。
        三是强化对纪律作风的有效监督。重点对公诉、控申等“窗口”部门开展监督。院检务监督小组通过纠正公诉人在出庭着装、庭审用语、行为举止、法庭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升公诉人形象。对控申接待人员是否在岗、着装是否规范、对来访群众是否耐心细致、是否存在冷硬横推等问题进行监督。进一步加大对“令行禁止”的监督力度,促使干警严格高检院严格办案“九条禁令”,一旦发现有违禁令的,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四是强化对检察事务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加大对车辆使用、公务接待、财务报销、物品采购的监督。按照高检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使用机动车辆的相关规定,尤其加强对警车管理的督查,重点检查节假日是否按规定入库,是否违规停放在宾馆、饭店、休闲娱乐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章驾驶,是否警车私用等,防止发生警用车辆违规事件。对大批物品采购,明确规定采购人员必须与检务监督小组共同进行,加强物品采购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