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浪县公安局为136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30万元

03.08.2016  19:07
近日,古浪县公安局成功调处一起劳资纠纷,为136名农民工追回了被拖欠工资130万元。 2014年以来,古浪县土门镇工程承包商刘某带领土门镇周边160余名农民工在泗水镇光辉村承建一化肥生产线项目的土建工程,工程完工后因承建人和工程发包方在工程量中存在纠纷,导致工程款迟迟未能支付,致使160余名农民工200余万元工资被拖欠,引发了欠薪农民工围堵企业办公区域等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行为。 2016年7月,古浪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局领导高度重视,指派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调处。治安大队积极联系工程发包方和承建人对工程量、工程款和工人工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就工程发包方和承建人在拖欠工资过程中各自的义务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告诫,要求不得以存在纠纷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8月1下午,在古浪县公安局民警科学有效的工作后,工程发包方先期拿出130万元工程款为160余名农民工支付了大部分工资。工程发包方和承建人表示剩余部分将在纠纷解决后尽快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