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浪公安查处一起诬告陷害他人案

10.06.2014  13:03

近日,古浪县公安局查处一起诬告陷害他人案。

今年3月中旬,该县干城乡永丰台村居民秦某以写举报信和发送信息的方式,向有关部门反应其在干城信用社办理贷款时,给贷款经办人高某送了3万元现金,后贷款没贷成,高某也不退还现金,要求查处。该县有关部门经过调查认为,高某收受礼金的事实不存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受理该案后,民警对移送的案件材料进行了审查,对调查重点和思路进行了认真梳理。经过民警科学细致的调查,在有力的证据面前,秦某捏造其向信用社高某送礼的事实,向有关部门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处罚的行为完全暴露出来。

目前,秦某因涉嫌诬告陷害被行政拘留。(通讯员 冯兴鹏 周荣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