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降噪,怎可一禁了之

22.10.2015  12:57

   李 熙

  丽江发布新规:古城白天禁播音乐,酒吧一条街音乐23:30关停,其他酒店23点关停,餐吧、书吧等18:00-23:00可放轻音乐,但不准任何形式的演艺或弹唱节目。(10月20日大河网)

  噪音对城市发展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无论是对城市形象,还是市民体验,大家都有非常清晰的认知,尤其在丽江,这种以旅游为主导产业的城市,游客体验直接决定着城市的发展,因此,此次丽江发布新规,意在降低城市噪音,提升城市形象,提升游客体验,不失为一个好的出发点。但新规发布后,广大网友纷纷表示感到失落:是不是太过了,不放歌,还叫丽江吗?古城降噪,怎可以一禁了之?

  城市发展有其自身的特色和规律,古镇的水街,夜晚的酒吧,都是游客来到丽江的理由。有人说:音乐和酒吧,是丽江的灵魂。城市的发展,总是会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果“头痛砍头,脚痛砍脚”,会让人觉得荒唐可笑。无论是哪个城市,为了降低噪音就直接禁止白天播放音乐,都是不可理喻的决定。在丽江,酒吧文化、手鼓文化、书吧文化,是丽江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的特色,如果一律禁止放歌了事,岂不是因噎废食?噪音污染,仅仅是由于放歌引起的吗?简单粗暴的禁止古城白天放歌,势必会造成当地经营者生意上的损失,这笔账,又应该怎么算?

  今年10月,国家旅游局5A级景区暗访组提出,“古城酒吧在经营时间,音乐分贝过高,存在噪音污染”,这是事件的起因。接下来,丽江白天放歌被直接禁止了。这是相关城市管理人员用手中的权力,将自身的责任远远推开的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

  要解决丽江古城的噪音问题,就要找到问题的根源,既要考虑到市民的生活品质,也要考虑到城市发展特色。适当的音乐能吸引游客,提升游客体验,那为何不能做出规范音乐播放和演艺节目等的时间和音量呢?希望相关部门在做出任何工作决策的时候,能综合考虑各方诉求,考虑实际情况,而不是因为害怕麻烦,不肯动脑筋,就将难题一股脑地抛给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