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一徵”集资诈骗案昨日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

06.05.2015  10:38

  原标题:“古一徵”集资诈骗案昨日开审

  涉案金额达1.7亿元 8省市近千人受骗 首犯郭勇庭上拒不认罪

被告人郭勇 资料图片

郭勇被捕现场 资料图片

   中国甘肃网5月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许沛洁)一个打着“培训、文化传播、解码英语、单词记忆终结”等旗号,以投资后高额回报为诱饵,疯狂集资诈骗京、沪、浙、湘、豫、陕、晋及我省上千名受害人,涉案金额达1.7亿的“古一徵”特大跨省集资诈骗案,于5月5日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郭勇等1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庭前受审。当天有百余名受害者参加了旁听,他们曾经相信“古一徵”构筑的理想发财梦,进而大力投资,如今,一贫如洗。公诉机关指控涉案被告人的行为涉嫌构成集资诈骗罪,对此,被告人均认为自己无罪。此案预计将于5月7日审理完结。

  郭勇集团主要犯罪事实

  虚假宣传欺骗不明真相受害人

  犯罪嫌疑人郭勇毕业于长春师范学院,现年47岁,化名“古一徵”。与其妻牟晓俊伙同张勇林、符坚、杨国庆、董佩娟、李育东、蔡东烨、隋文辉、王希东、王燕、汪莉霞、韩焱发共同诈骗。

  1999年,郭勇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于2001年10月29日刑满释放。2002年7月20日,郭勇将中华职业学校重新申请登记在其个人名下。自2003年3月起,被告人郭勇、牟晓俊夫妇先后招募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李育东、董佩娟、王燕等人,谎称上述人员具有中教高级、中教二级职称,骗取甘肃省教学科研所对其“中国英语解码识字教学法课堂教学模式的开发与研究”的课题鉴定书,凭借鉴定书,郭勇等人进行虚假宣传,欺骗不明真相的受害人学习并收取高额学费及投资。2008年7月至2009年3月期间,由被告人李育东、董佩娟、王燕等人推出《单词记忆终结者》,以此书进行虚假宣传。

  2004年至2010年,郭勇夫妇先后吸收了被告人符坚、蔡东烨、隋文辉、杨国庆、韩焱发、王希东、汪丽霞等人,又于2008年11月,招募了因犯非法经营罪刚刚刑满释放的张勇林、罗丹(在逃)等人。

  上述被告人加入郭勇集团后,通过招收商务人员和投资商的名义,向社会不确定人员募集资金,规定交纳2万元可成为公司的商务人员,并可以公司的名义对外招生,招收前两名学员提成9500元,招收第三名学员提成4500元。除此之外,团队还对外宣传投资24万一年返本,两年回报100万;投资50万,一年回报100万。

  骗取政府信任赢得闪耀名号

  2009年6月,郭勇利用甘肃中华职业学校与北京律动时代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古一徵双语双脑441文化创业工程项目》的合同,签约资金高达1.6亿元人民币,以此骗取省有关部门颁发的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文化金奖”。经查,北京律动时代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08年4月注册成立时,注册资金仅为50万元。

  2010年郭勇等人宣称捐资1.2亿元兴建“甘肃省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从而骗取省有关部门的信任,批准甘肃中华职业教育社依托甘肃中华职业学校设立“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但该基地设立后,一直未进行民族师资力量的培训,也没有进行过任何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培训有关的活动。

  2010年5月20日至23日,郭勇在北京中心智库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举办职业经理人培训班,谎称给参训人员发放职业经理人结业证书,并可利用此证书开办公司。但被告人郭勇并无职业经理人培训资格,也未聘请有资格的人员对参训人员进行培训,而由其本人向参训人员进行授课,最终无一人获得国家认可的职业经理人资格,郭勇等人将参训人员每人收取的23000元培训费据为己有。

  吹嘘有实力要建博物馆

  郭勇为了夸大自己的实力,于2011年5月由省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了个人博物馆,他对外宣称博物馆内文物价值连城,包含有龙袍、金缕玉衣、北京人头盖骨等,如此虚构的雄厚实力,骗取众多被害人的信任,但经鉴定,该博物馆仅有国家三级文物6件。

  2009年12月28日、2010年12月13日、2011年9月1日、2012年12月7日,郭勇、牟晓俊伪造材料,打着文化产业的旗号骗取了兰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30万元。

  夸大公司规模集资诈骗1.7亿

  除此之外,郭勇等人以原甘肃中华职业学校为依托,以虚假注册资金的方式注册成立了甘肃古一徵解码英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甘肃古一徵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甘肃四维思维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等组建成甘肃古一徵文化传播集团,先后以“斯瑞文化”“国际九级基础英语速成教育”、“斯瑞英语和解码英语”等项目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扩大效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并许以高额回报,诱骗大量受害人的款项。经审计,该犯罪团伙共非法集资172,850,786.37元,其中退款21,362,185.90元;给商务人员提成35,376,335元;主营业务成本170,936.39元;缴纳相关税金1,175,306.49元;管理费用支出23,902,226.12元;营销费用支出4,309.00元;财务费用支出102,408.17元;购置固定资产支出14,344,395.97元;在建工程48,298,520.48元。被告人郭勇等人将集资款项肆意挥霍,用于给商务人员提成、修建违法建设、购买车辆、房产等,造成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严重后果。

  非法占用农用地翻修建筑11栋

  2010年1月1日,郭勇与兰州市徐家山林场签订了《林地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亩数为26亩,期限70年。中华职业学校在未办理任何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2010年4月,郭勇开始在所承包的林地内施工建设,直至2013年1月10日,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兰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才被迫停工。

  在中华职业学校建设期间,徐家山林场以违法施工为由,多次向中华职业学校下发“停工通知书”,并派林场工作人员阻止施工车辆进入现场施工,但中华职业学校并未停工整改,郭勇还指使在校的学员对徐家山公园大门进行封堵。经区委、区政府协调,要求中华职业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后再施工,但该校在未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继续施工建造。2012年12月29日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局以城林发[2012]227号文件向兰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报案时,该校才停止施工。经鉴定中华职业学校在未办理征占有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有并破坏林地51.3亩。

  综上,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勇、牟晓俊、张勇林、符坚、杨国庆、董佩娟、李育东、蔡东烨、隋文辉、王希东、王燕、汪莉霞、韩焱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郭勇、被告单位甘肃中华职业学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违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被告人简介

  犯罪嫌疑人郭勇毕业于长春师范学院,现年47岁,化名“古一徵”。1999年,郭勇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于2001年10月29日刑满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