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受贿发生在传统节日”是一记警钟

22.08.2014  11:46

  在8月20日的廉洁广州建设定期新闻发布会上,广州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在回答记者关于“节日反腐”的相关问题时称,从以往查办的违法违纪的案件来看,领导干部行贿受贿,80%集中在传统节日期间。梅河清表示,广州市纪委将会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提出的禁止公款送月饼的要求,加强中秋前后的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8月21日《广州日报》)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中秋、国庆、春节等节日往往是腐败易发节点,也是百姓观察反腐是否动真格的窗口。在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即将来临之际,广州市纪委高调重申节日纪律,通过加强检查,畅通群众举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等措施和手段,大张旗鼓地遏制中秋节期间收送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不仅契合中央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来抓的反腐要求,也是对民意期盼的一种积极回应。

  传统节日之所以成为行贿受贿的高发时段,乃因这个时节送礼披上了一件文化与风俗的外衣,隐蔽性极强。对那些平时有所求又不好明示、想送礼又怕惹人眼的人来说,在节日特有的其乐融融、喜庆吉祥的气氛中,给当权者“意思意思”一下,就像请领导打麻将一样,再好不过了。送礼者冠冕堂皇、理由十足,打的是人情幌子,行的是放长线钓大鱼之实,指望通过权力的庇护寻求更大的“回报”。

  而权力官员们之所以热衷传统节日收礼,一是认识上出了偏差,把行贿受贿当作了正常的礼尚往来;二是思想上放松了警惕。一些官员平日里慑于法纪,不敢把手伸得太长,好不容易等来一年一度的传统大节,私欲便急速膨胀,乐而忘“廉”、心安“礼”得,结果是“钱财前门进,原则后门失”,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埋下了伏笔;三是心存侥幸,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做得隐蔽,就不会“出事”。

  然而,拿了人家的手短,吃了人家的嘴软。人家投之以“桃”,你势必报之以“礼”,这是权钱交易的“游戏规则”。试想,如果你没有重要的职务在身,没有可以“创造”利益的权力,那些非亲非故的下级、部属、商人会在逢年过节时“包”着少则几千、多则数万的大红包,“拎”着贵重的文物珠宝与你礼尚往来吗?常识告诉我们,但凡超出一般人情来往的红包,绝不可能是“免费的午餐”。

  由是观之,年节已成考验党员干部是否廉洁的试金石。在中秋节前高调敲响“八成受贿发生在传统节日”这记警钟,让廉洁自律成为一种生活习惯,不仅及时,也很有必要。将节日反腐进行到底,让中秋回归本意,既要从思想上淡化大官小员们的“红包情结”,更要加大预防、监督力度,规范权力运行,最大限度地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让人欣喜的是,从中央到地方,正在朝着这个目标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