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企业

21.10.2014  02:29

    记者昨从城关区工信局获悉,为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该区决定利用约30天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打违法生产建设和排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经过有关部门街道半个月排摸,至目前还未发现上述各类企业,不过拉网式排摸还在进行当中,一旦发现即刻采取多部门联动,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产业政策等依法给予取缔或关闭。

    据城关区工信局负责人介绍,此次清查整治行动从本月上旬启动,整治的对象包括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通过集中清理整治,从严查处违法生产和违法排污问题,清理落后和淘汰的生产工艺及项目,促进环保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此次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街道摸和部门查等方式,全面准确地排查本辖区内“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并提出清理整治方案,目前全区24个街道正在按照“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界定范围进行拉网排摸,一旦发现此类企业立刻进行分类上报,并仔细填报《调查摸底登记表》留档。

    该区在排摸和登记基础上,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治方案,由区冬防指挥部牵头多部门联动,按国家有关法律及国家产业政策,对街道部门查出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依法关闭取缔;对已经审批的落后或淘汰工艺则要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技术改造;对未取得资质认可而从事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的黑加工点予以取缔。在清理整治中,工信局对“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进行界定,并提出实施关闭取缔的企业报区政府决定;工商局根据区政府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生产经营的依法处罚;国土和建设等部门依法对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和毁林占地行为严肃处罚,责令拆除搭建和恢复植被及取缔等;环保局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排查和监测,对违规排污者提出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执法及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取缔关闭专项行动,同时动员全民参与行动,彻底清理整治此类企业。

    相关链接

    ●“十五小”企业: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小土炼焦、小土硫磺、小电镀、小漂染、小农药、小选金、小炼油、小炼铅锌、小石棉、小放射、小炼汞、小炼砷

    ●“新五小”企业: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小炼油厂、小水泥厂、小玻璃厂、小钢铁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