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资格许可事项 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19.07.2017  00:17

 

近日,甘肃省质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决定贯彻落实省政府相关决定,取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事项。取消后,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及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管理,仅发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不再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通知》还针对深入推进减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按照省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17〕36号文),即日起取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事项,省质监局不再核发相关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原发证书到期自行终止;不再组织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人员上岗资格考核发证工作,原由省质监局核发的此类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后不再换发,自行终止。

按《通知》规定,资格许可取消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申请资质认定时,须填写国家认监委统一印制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提交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办理;资质认定的技术和现场评审,应严格遵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实施,并确认机构检验检测能力附表(含检测线数量、承检车型)。同时,各检验机构要严格执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人员业务教育培训,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技术规范、检验标准、制度流程开展检验工作,确保检验检测质量,对检验检测结果负责。   

通知》要求,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力度,对辖区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要严格把关,采取日常监督检查、检测能力验证、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履行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