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取消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

04.07.2016  20:04
日前,按照国务院发出的《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和甘肃省政府发出《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九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十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列为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与此同时,国家统计局也发出《国家统计局关于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决定》,废止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相关文件。

我省为做好取消“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有关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局和省政府的要求,积极行动,抓紧贯彻落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将《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中的第五条中的相关规定不再做为今后统计执法检查的行政处罚依据。

二是对统计从业资格人员今后的教育培训方式做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三是将在省统计局内外网上公布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的取消情况,撤销有关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审批栏目及栏目下的相关文件、办事程序。

四是主动与省政府政务大厅联系,及时将取消统计人员从业资格的通知和内容上报。

省统计局还要求各市州统计局及时上报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相关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