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下发《通知》所有涉企罚没收入须缴国库
原标题:甘肃下发《关于加强环保涉企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所有涉企罚没收入须缴国库
中国甘肃网12月5日讯 据鑫报报道 (记者 张萍) 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为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省环保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环保涉企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项目、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从严审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提高涉企收费政策透明度。同时,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各级环保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的有关规定和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所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等,必须按规定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违规坐支,严禁设立“小金库”。
在清理涉企收费项目方面,我省要求11月底前各级环保部门对本系统所有涉企收费项目(包括服务性收费)进行一次自查清理。凡法律、法规等未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凡国家、省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继续征收,相关规定一律停止执行;凡政策规定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必须按新标准执行。同时,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梳理和制定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并不断完善。所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情况均要纳入政务公开范畴,通过网站主页和公共媒体及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级环保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并从严审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新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依法依规、从严审批。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但按照国际惯例或对等原则确需设立的,必须要经同级财政、发改部门审核后报当地人民政府,由当地人民政府报上级财政、发改部门按程序审批。
在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方面,我省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项目及相关收费,进一步规范环保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并及时对外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对依不同法律法规所设立、相似度较高或类型接近、重复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进行合并归类,推行“一评多用”制度,减少重复收费。
在提高涉企收费政策透明度方面,我省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必须将清理审核后的涉企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投诉举报电话在本部门、本单位的醒目位置和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进行公示,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实行动态管理。未经物价、财政部门审核和未公示的收费项目,企业有权拒缴。
同时,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各级环保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的有关规定和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所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等,必须按规定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违规坐支,严禁设立“小金库”。凡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均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自愿有偿和委托者付费等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此外,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大对环保领域涉企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和制止环保工作中针对企业的各类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行为;严禁将取消的涉企行政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性收费项目,变相向企业继续收取费用。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严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指定服务、捆绑收费。一经发现将坚决予以曝光,并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