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红头文件”强捐岂能叫停了事?
27.07.2015 03:12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7月23日,中共彬县非公有制企业委员会发“红头文件”组织给7月19日发生火灾的家福乐超市捐款。此事令彬县群众震惊,群众给县长写“太不该”打油诗。陕西彬县人民政府25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对“发红头文件组织给家福乐超市捐款”一事作出回应。回应称,县委、县政府已责成县非公企业党委收回该文件,停止捐款活动。
纵观事件前后,这是典型的公器私用,不能只是简单地收回“红头文件”,叫停捐款了事。必须深入调查事情的原委,对主要领导以及当事人进行惩处。
这种事情不足为奇,下发“红头文件”要求群众捐款的事情经常见诸媒体,公众怨声载道,深恶痛绝。捐款应该完全出于本人自愿,下发“红头文件”规定时限、规定捐款数额,这就是明火执仗的抢劫,怎么能这样厚颜无耻呢?党委、政府大包大揽动用公权强制捐款,就是公权滥用。须知,强捐的“恶根”绝对结不出“善果”来。
党委、政府下发“红头文件”强迫群众捐款,就是典型的“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伤害了民众的善心,亵渎了慈善的神圣本意。这就是“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伪文化工程”在作祟。领导干部的脸上有光了,干部群众伤不起。
党委和政府下发“红头文件”强制大家捐款,能看得见,摸得着,而很多地方没有下发“红头文件”,但是,变相地逼迫群众捐款的事情,危害更烈。各地应该尽快制定出台相应的制度,不管哪级党委、政府再这样干,就对当地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严厉处罚,并在媒体上曝光,该降职的降职,该罢官的罢官,刹住这股歪风邪气。
据《南方都市报》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27.07.2015 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