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系统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增收525万元

28.12.2016  13:36

  今年以来,全省地税各级稽查部门结合实际,梳理重点、细化要求,持续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系统共开展发票检查1258 户,查处违法企业236户、非法发票1073份,涉及金额8533.02万元,查补税款319.22万元,加收滞纳金74.03万元,罚款88.51万元;企业自查94户,自查有问题4户,自查补税43.54万元。查补收入和自查收入共计525.30万元。
  对建筑安装、房产开发、商业批发与零售、通信、交通运输等违法问题高发的行业有重点的开展检查,共查处违法企业95户,查处非法发票418份,涉及金额6304.16万元,查补税款246.28万元,滞纳金55.04万元,罚款57.62万元。对近年来假发票问题比较突出的行政事业单位等非纳税单位,开展发票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共查处违法单位14户,查处非法发票30份,涉及金额1808.56万元,查补税款90.48万元,滞纳金19.96万元,罚款14.08万元。与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国税局联合成立警税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及公安机关派驻税务机关联络机制办公室,加大整治发票“卖方市场”的打击力度,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发票违法案件4起。与财政、审计、纪检、司法、国税等部门做好发票违法信息的举报受理、线索收集、证据鉴定、信息通报等综合治理工作,共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发票鉴定19份,接到协查函8份,发出协查函12份,对发现的非法发票线索,追根溯源,查清发票来源,依法严肃处理。

(通讯员 李碧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