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发现问题食盐请拨打电话12331

28.12.2016  19:38

  近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食药监、盐务、农委、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全市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震慑不法商家,防止非食用盐、非碘盐、不合格碘盐、亚硝酸盐等流入初级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同时,市食药安委办提醒广大市民,要科学用盐,远离危害。如发现有颜色黑暗、发黄的小袋食用盐,发现有非法加工小袋食用盐行为,或发现有在食品中使用皮革防腐剂等对人体有害的盐产品时,可拨打举报电话12331或8880151进行投诉,我市有关部门将对举报者进行奖励。

  本次检查中重点对食盐零售门店、学校食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尤其是牛肉面馆、手抓羊肉馆等进行检查。对重点区域、边远地区及违法盐产品容易冲击地带、集镇市场以及畜牧养殖业、食品加工用盐户进行检查;重点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购进食盐渠道及“电子一票通”索票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市食药安委会要求我市各县区、农业、食药、工商、公安、盐务等部门高度负责,认真开展本区域、本环节整治,并根据盐业市场特点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在整治中要科学执法,善于发现问题,要敢于执法,不走过场,严厉打击食用盐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对制贩假盐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震慑力。

  到底哪些盐不能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一旦食用,会对人体造成什么危害?对此,市食安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流向消费者餐桌的私盐、工业盐等非法盐产品,不仅会直接干扰和破坏盐业市场秩序,还给消费者身心健康带来严重危害。一些不法商贩受利益驱动,为图便宜或受认识上的误区而冒险使用非法盐产品。这些违法盐产品不仅不含碘,而且其中所含的各种杂质会给食用者造成严重的危害。如钙、镁含量过多会引起胃肠道功能紊乱,出现腹痛腹泻;氯化钡含量过多会引起神经系统损害,出现四肢麻木;铅、镉等重金属含量超标会造成食物中毒。据悉,亚硝酸盐外观与味道都与食用盐相似,主要用在工业和建筑业,在腌制肉类制品、泡菜时,作为发色剂也可限量使用,但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几率较高,属于剧毒物质的亚硝酸盐同时还是致癌物质,成人摄入0.2—0.5克即可引起中毒,3克即可致死。亚硝酸盐中毒轻者头晕、乏力、心跳加速,嗜睡、烦躁、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者昏迷、惊厥、大小便失禁,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市食药安委办、市盐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日常购买食盐时应到超市购买有合格包装的食用盐,切不要贪图一时的便宜而购买一些来路不明的盐。在餐饮环节禁止使用亚硝酸盐。如发现有颜色黑暗、发黄的小袋食用盐,发现有非法加工小袋食用盐行为,或发现有在食品中使用皮革防腐剂等对人体有害的盐产品时,可拨打举报电话12331或8880151进行投诉,我市有关部门将对举报者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