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文解决“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等问题
省政府发文解决“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等问题
中国兰州网3月18日消息 昨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以便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大力推广随机抽查
《方案》在主要任务上明确,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省级有关部门要在6月底前、市县政府要在9月底前建成本级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省级有关部门要在省市县三级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基础上,以行业为单位整合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实时动态调整。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主体的3%,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市县政府要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违规名录,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
推广随机抽查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方案》同时明确了保障措施,其中指出,各地、各部门既要认真落实“列清单”“双随机”“适度查”“优程序”“用结果”等任务,也要积极探索创新随机抽查监管的“自选动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经验和做法。要把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改善管理方式、完善权力运行监管等相衔接,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互促共进。要建立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执法检查监管责任,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记者 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