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县区增至21个

31.10.2014  11:49

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的定西市安定区、陇西县、渭源县等6个县区开始为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30元至500元不等。至此我省为乡村教师发放补助的县区增至21个。

从2013年开始,中央设立专项资金,对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该项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拨付综合奖补资金。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市区中的临夏县、广河县、正宁县等15个县开始为乡村教师发放补助,共计为2149所乡村学校的3.3万余名教师发放生活补助金1.9亿余元,具体补助标准在50元至1453元之间,平均补助金额为970.22元。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要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向村小学和教学点倾斜,不能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各地要对补助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建立问责制度,对提供虚假数据,存在冒领、套取、挪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