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中央、地方具体定价项目分别减少80%和55%

02.09.2016  01:32

摘要:主要采取4项措施:对行政审批事项、权责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对进驻大厅的审批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制定《内部审查工作细则》,明确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

9月1日 记者宋璟从发改委网站获悉  发改委政研室巡视员杨洁今日表示,“放管服”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成效之一是大幅减少政府定价范围:修订中央和31个省区市的定价目录,中央、地方具体定价项目分别减少80%和55%。

今日,发改委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放管服”改革有关情况。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答问。

杨洁介绍,2013年以来,发改委连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由长变短,2014年提前完成国务院削减审批事项1/3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

在介绍总体情况时,杨洁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对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国家发改委要走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前列,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发改委采取了一系列减少审批、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的具体措施,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杨洁介绍,“放管服”,首先是简政放权。2013年以来,发改委连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由长变短,2014年提前完成国务院削减审批事项1/3的目标任务。具体来讲,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采取多项措施推进简政放权。

第一,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全部取消执业资格认定事项,包括价格评估人员、价格鉴证师、招标师职业资格认定,以及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等事项。取消1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1项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与2013年初相比,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比例已经超过60%,其中近80%是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第二,以投资领域改革为重点,抓好“四个减”。一是减核准。2013、2014年两次修订政府核准目录,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累计减少76%,发改委核准工作量连续两年“减少50%”。外商投资项目由全面核准改为普遍备案+有限核准,95%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境外投资项目除敏感国家、敏感地区、敏感行业“三个敏感”以外,98%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取消核准改为网上备案。二是减前置。对涉及近20个部门的50项核准前置,发改委率先取消了18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前置条件,而且还推动将其他的32项前置精简为“两项半”,除少数重特大项目保留环评作为前置审批外,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两项前置。三是减报建。将投资项目开工前的报建审批事项由65项减为42项,推进项目审批提速。四是减环节。对列入规划、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两道并一道”,不再审批建议书,直接审批可研报告。

第三,大幅减少政府定价范围。修订中央和31个省区市的定价目录,中央、地方具体定价项目分别减少80%和55%。放开了除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之外的2000多种药品政府定价,还放开了跨省跨区的电能交易价格。

同时,杨洁提到,“放管服”,要求做到放管结合。发改委按照“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的要求,初步建成了“放管服”改革的“2张清单4个平台”。2张清单,就是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权力责任清单。4个平台,就是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2358价格监管平台。这些平台为放管结合、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抓手和支撑,而且已经在投资领域和价格领域进行了积极探索。

在投资领域,建成并使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逐步将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全部纳入到平台办理,做到“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同时,将重大项目储备、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等,纳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动实现项目申报、审核审批、计划下达、进度管理等都能全流程在线运行和监管。

在价格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与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结合起来,形成综合监管。近年来,按照国务院要求,按照建立“一个清单、两个库”的要求,在价格监管中明确了一个清单,这个清单就是只对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明码标价规定,以及是否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4种情况开展价格检查;同时,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抓取数据,依托12358价格监管平台,在药品、金融等行业和领域,正在建立经营者和执法人员的“双名录库”。今年70%以上价格监管要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