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认真组织学习《问责条例》
8月6日,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和省直机关纪工委《关于省直机关处级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委党组书记、主任、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周强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
周强指出,《问责条例》直接剑指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不良之风,简明扼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要求严格、强调实效,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体现,也为共产党员的担当精神刻画出了一条底线,是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的又一项重要成果,进一步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锲而不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定决心和政治定力。
周强强调,全委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准确理解和把握一个导向、两个定位、三方责任、四个原则、五个围绕、六种情形、七种方式,切实掌握核心要义。要把《问责条例》贯穿于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全过程,在学深悟透、躬身自省、以上率下上狠下功夫,切实抓好学习贯彻。要始终牢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严格管理监督、勇于铁面问责,在工作上严要求、高标准,在生活上简单化、大众化,始终忠诚、干净、担当,切实抓好遵照执行。
周强要求,全委上下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和即将颁布的《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与贯彻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和“866”衡量标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学习对照中办、国办关于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报告,以省直机关纪工委通报的典型案例为镜鉴,以最讲认真的态度、敢于担当的精神和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