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研究区域发展问题求实求准求深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党支部书记、司长刘苏社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党建关系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地区司通过推进支部党建工作,调动全司党员干部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领导干部求真务实的模范带头作用,及时分析研判区域经济发展形势,扎实推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党组统一部署,地区司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始终坚持将党建工作摆在全司重要位置,定期研究部署,率先带头垂范,组织全司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重要抓手和工作重点,全面推动地区司党建工作。
“地区司深入开展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围绕重点主题,组织专题研讨;认真查摆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刘苏社介绍说,通过集体学习、自学、结合重大活动学习等多种方式,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和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关文件,认真组织听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徐绍史同志、副书记何立峰同志讲党课,积极参加全委组织的发展改革大家谈暨部长系列报告会、中青年干部经济研讨会、青年读书论坛以及各类专题讲座。全司领导干部带头学、真心学,准确把握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努力学深吃透、融会贯通,自觉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与此同时,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讲党课、“严以修身”专题研讨、“严以律己”、“严以用权”等专题研讨活动,多次召开党员大会、司务会和专题研讨会进行专题研讨。“为了深化对权力的认识,找准手中权力的风险点和正确行使权力等,我们联系工作实际,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刘苏社介绍说,严格对照“三严三实”标准,针对存在的不严不实突出问题,要求全司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努力做到立行立改。
“从严管党治党,首先是管好干部。”刘苏社说,在队伍建设方面,地区司从实际情况出发,要求全体党员从“严”字用力,从“实”字显功,牢牢守住作风建设底线,打造风清气正的党员干部队伍。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特别要求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地区司建立了由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分管司领导分头负责,以处室为单位,全员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了《地区司关于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修改完善了《地区司党支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和《地区司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同时,深入推进和谐机关建设,不断完善畅通交流平台,及时听取并反映青年干部在工作和生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挂职和借调干部的关心培养。
求真务实,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地区司承担着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职责,工作职能宽泛,任务十分繁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的部署,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地区司通过推进支部党建工作,调动全司党员干部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领导干部求真务实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同步部署,扎实推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刘苏社说。
坚持求实求准求深,认真研究分析区域发展重大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区域经济发展形势,跟踪四大板块、各省(区、市)以及重点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对当前地区经济发展出现分化的新趋势、新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应对预案。组织业务骨干成立地区经济形势研究小组,结合工作开展实地调研,建立地方情况联系点制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组织力量研究形成了“十三五”时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方向和主要举措的报告。组织起草贯彻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出台国家级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区域规划更加聚焦全局性、根本性问题,更加注重实施落地、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坚持抓紧抓实抓好,做好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对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交办和委党组议定事项,不折不扣抓落实,各个事项都落实到责任人和具体承办人,明确办理路线图和完成时间表,加强定期督办、及时提醒,确保按时并高质量完成。特别是对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和泛珠三角地区合作发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疆与西藏相关工作、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海洋经济发展、国家级新区发展等重大战略任务,按照中央要求和委党组部署,抽调各方业务骨干,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拟定详细工作计划,倒排工作进度,探索创新高效、规范的工作模式,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发挥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作用。
坚持立规立矩立制,注重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真正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出台了《地区经济司工作规则》及相关配套规则办法,进一步细化会议制度、公文程序、信息工作、工作纪律、廉政建设等司内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工作程序,形成有效约束。规范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制定了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农村危房抗震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管办法和重大课题管理办法等,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
创新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多年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领导下,地区司组织拟订“老、少、边、穷”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制定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和开发建设的相关政策,组织编制重点贫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规划,编制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计划,收到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2001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补助投资,对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组织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搬迁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明显加快,迁出地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
即将步入“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脱贫攻坚进入冲刺阶段。刘苏社介绍说,“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1000万左右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已制定出台“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正在编制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在此过程中,将注重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强政策协调指导,因地制宜探索搬迁安置方式,狠抓后续产业培育与就业培训,促进迁出区生态恢复,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从根本上解决搬迁群众的生计问题。
1984年以来,国家设立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组织贫困群众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并发放劳务报酬,在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增加贫困农民收入。截至2015年,国家投入以工代赈建设资金已达1373亿元。通过实施以工代赈,贫困地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对于“十三五”期间以工代赈工作的特点,刘苏社介绍说,一是组织编制“十三五”以工代赈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二是进一步明确建设重点。在继续加大对基本农田、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跨省或跨市(县)乡村断头路等示范效果和带动作用强的综合性项目,并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村的精准扶持。三是进一步落实劳务报酬。动员贫困地区农民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更多参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标准发放劳务报酬,增加贫困群众工资性收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