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 核准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平凉市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134号)要求,现就我省列入“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武威、白银、天水、庆阳、张掖、平凉、陇南市总装机容量176万千瓦的27个风电场项目和通渭风电基地2015年度20万千瓦的3个风电场开发建设项目列入国家能源局“十二五”第五批核准计划,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二、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由各市(州)严格按照分散式接入风电的技术标准自行核准建设,不再纳入核准计划下发,建成后按有关规定纳入国家补贴目录。
三、通渭风电基地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甘肃省通渭风电基地项目规划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国能新能〔2014〕541号)批复的基地项目分年度实施进度表,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同时,请省电力公司按照国家能源局的批复要求做好配套送出工程的落实工作,根据基地风电项目建设时序落实好相关的输变电设施的建设方案,深入研究保障基地项目并网消纳的技术措施,确保风电基地项目及时并网和顺利运行。
四、松山滩风电项目由武威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按照《甘肃省天祝松山滩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规划报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关于印送<甘肃省天祝松山滩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规划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水电规信息〔2015〕4号)明确的风电消纳范围,在落实消纳市场的基础上,开展项目建设。
五、请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特别是电网接入条件和消纳市场,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深化前期工作,按规定及时核准项目建设。2015年内须完成列入计划项目的核准工作,未核准的项目将取消核准计划,不得置换。
六、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加强项目审批管理,项目业主单位要选取有开发实力、工程经验丰富、管理团队能力较强的企业,严禁不具备开发意愿和开发实力的企业获取资源后违法违规倒卖批文等行为。
七、请省电力公司积极配合做好列入核准计划风电项目和通渭风电基地项目配套电网建设工作,落实电网接入和消纳市场,加快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风电项目建设与配套电网同步投产和运行。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