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亮副检察长对反渎部门贯彻落实全国侦防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03.05.2016  18:24

      4月29日,省院组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侦查预防工作视频会议,全面学习贯彻全国检察机关侦查预防工作会议精神。省院副检察长李东亮作了会议讲话,对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贯彻落实全国侦防工作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会上,李东亮指出,反渎职侵权工作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工作,是开展侦查预防工作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是检察机关惩治腐败工作中的重要职责,更是树立法律监督权威和检察机关形象的重要抓手。渎职侵权行为破坏国家政治和法治的统一,破坏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不断加强和推进反渎工作,对深化十八大制定的依法治国方略,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中办、国办以中办发37号文件转发了高检院会同中纪委等八个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表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反渎职侵权工作,也为做好反渎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但近年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仍然十分突出,反渎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加之社会各界、人民群众以及媒体对渎职侵权犯罪关注度不断提高,办案责任制等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为反渎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李东亮要求,党中央高压反腐的坚决态度、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为反渎部门提供了坚强后盾和重要的保证,近年来反渎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效为反渎部门打出了“品牌”、树立了形象。在下一步工作中,各级院反渎部门要按照高检院副检察长邱学强在此次全国侦防会议上强调的“反渎职侵权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指示精神,明确职责、坚定信心,持续发力、深化办案,确保反渎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一要充分认识国家反腐败斗争形势和反渎工作面临的形势,不断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任,履职尽责、尽心尽力,不断加大对行政乱作为、不作为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惩治,持续推进反渎工作深入发展。二要从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突出办案重点领域,严肃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要充分体现办案的规模、质量和效率、效果,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不断优化办案结构,并注重挖窝带串,集中力量查处重点部门和系统内系列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形成广泛的震慑效应。三要继续坚持渎贿并查、渎贪并查,不断增强深挖犯罪的办案意识、除恶务尽的敏感意识,讲究办案技巧和策略,增强敏锐性和洞察力,注意发现和挖掘渎职侵权犯罪背后的贪污贿赂犯罪,不断提升办案的效能和效果。四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37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意见》、《重大复杂渎职侵权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专案调查工作规定》以及《非法干预查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切实落实反渎工作相关制度机制,不断加强反渎局建设,进一步强化反渎办案工作,同时要持续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深入推进规范办案、公正执法。五要通过不断加强学习培训以及广泛开展经验交流等方式,并通过岗位练兵、以老带新等措施,将办案工作实践作为提升反渎干警办案素能、强化反渎队伍建设的有益平台,同时要善于及时总结反思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办案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研究和解决问题中提高办案能力,进一步提升反渎干警的办案水平,推动反渎工作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