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网友反映农村饮水工程收取入户费获官方回复

08.10.2014  10:34

王三运同志

  人民网北京10月8日电 (记者 王甲)近日,一名临夏州康乐县网友给甘肃省委书记留言,反映该县麻山沟引水工程违规收取计生户500元入户费的情况。对此,康乐县委办公室回复表示:所有所说的“麻山沟引水工程”为康乐县麻山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2900万元,2012年10月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通水运行。由于该工程建设任务不涵盖入户工程,入户费用由群众自筹解决,入户费具体由村、社组织收缴。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康乐县麻山沟引水工程违规收取计生户500元入户费,以前说给退,但至今无信。给县里反映无人理,请领导过问一下,给老百姓一个答复。

   答复意见:

  网友:你所反映的问题,临夏州委领导高度重视, 批示由我县调查处理,现向你答复如下:

  你所指“麻山沟引水工程”为康乐县麻山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2900万元,主要解决草滩、胭脂、上湾、附城、虎关5个乡(镇),24个行政村,285个自然村,8663户群众的饮水问题。同时解决该区域内36所中小学,14707名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于2011年4月开工建设,2012年10月完成所批复的全部建设任务并通水运行。

  经调查,该工程建设任务不涵盖入户工程,入户费用由群众自筹解决。入户费具体由村、社组织收缴(新入户500/户,改造户300/户),乡(镇)复核后,村、社将入户费缴纳至县水务局人饮工程专户,县水务局统一组织实施自来水入户工程。按照县上的惠民政策规定,二女结扎领证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减免农村人饮自来水入户费用。由于你在反映问题时未说明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县水务局暂无法查证落实。

   【网民留言】

  省委王书记:其他地区连续三年发了5000元科学发展观补助,天水2014年发了6000元科学发展观补助,为什么临夏州没有发一次,这是为什么?少数民族地区职工更贫穷,生活很困难,不要让这些钱进了私人的腰包,望王书记过问此时。感谢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截止目前,财政部门没有收到任何关于发放此类奖金的文件或通知。

   【网民留言】

  近日路过临夏到青海循化的路上,发现在太子山天然林国家保护区内,有一家大型采石场,对保护区破坏很严重,望领导关注一下。

   答复意见:

  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王书记反映的问题,州委领导高度重视,批示我县办理,现将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网民反映的采石场是和政县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采矿区域属于麻尼寺沟乡卧龙沟村村民集体所有,区域内林木不是天然林而是麻尼寺沟乡卧龙沟村村民集体林。2012年12月,卧龙沟村全体村民召开群众大会,经表决同意,将村集体矿山租给和政县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12年8月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5年8月10日),另外还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你所反映的采石场在该公司采矿区域范围内,没有超出其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不存在网民反映的严重破坏大量天然林的情况。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你作为甘肃省的父母官,临夏州是我省唯一没有高校,唯一不通铁路,唯一没有机场的地区。要想富,先修路,希望你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考虑一下,让我们与其实兄弟市州一同跨进小康,谢了!

   答复意见:

  网友: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关心询问临夏铁路建设情况的问题,州委州政府领导非常重视,批示由我局办理。现向你答复如下:

  兰州至合作铁路,自兰青铁路八盘峡站南端西侧引出,溯黄河而上经盐锅峡镇至永靖县;两跨黄河经东乡考勒通过刘家峡水库库区,至东乡县河滩乡转入大夏河宽谷;溯河谷南行经临夏市至土门关,进入甘南藏族自治州大夏河峡谷区,沿河而上经夏河至合作。全长182km。本项目设计为国铁Ⅰ级的单线电气化铁路,全线按120公里/小时速度目标值标准设计。工程概算投资116.3亿元。目前,国家已正式批复该项目的预可研,工可报告已报国家发改委待批,初步设计已完成审查,计划年内开工建设。

   【网民留言】

  尊敬的市长您好!最近华北油田钻井三队在甘肃省庆阳市宁县良平乡向地下注含有大量铅油混杂物的污水。该工作人员白天休息,夜间夜声人静时开始注水,每晚向地下注污水大约150立方米,已经注水约一年。所注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净化,无有经营许可证和相关批复文件。村民发现质询时该负责人称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并诱惑村民可以将注水业务承包,在利诱无果的情况下威胁村民不许声张,否则将用铲车拍死村民。

  当地村民非常愤慨,拨打110报警电话后,宁县良平乡派出所进行了现场拍照,污水取样等工作,待民警走后,油田派人对现场进行了破坏。甘肃省宁县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地方,当地人民100%依赖地下水生存,如果宁县地下水遭到破坏,将会有数百万人因饥渴而死,这块甘肃省唯一陇东高原美丽粮仓也会成为不毛之地。

  据注水的工作人员讲,这种水流在地上会使耕地寸草不生,三至五年后对当地人的可怕影响将会显现。 谢谢!愿我市更加和谐美好!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庆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环保局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市环保局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良平撬装式污水处理站情况

  2014年3月15日,经宁县矿产办同意,华北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在宁县良平乡董家村开工建设撬装式含油污水处理站,2014年5月30日全面竣工。该站采取液水力旋流技术、聚结斜板沉降技术和多滤料过滤技术,对宁县境内中石化华北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勘探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水进行处理后回注地下。

  二、现场检查及查处情况

  2014年3月27日,宁县环境监察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华北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在原泾河33井场进行场地整理,拟修建撬装式含油污水处理站,执法人员现场告知项目负责人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前不得动工。5月14日,再次在检查中查实该项目已擅自开工建设,属于“未批先建”。当日,宁县环保局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停止建设,补办环评手续,并处罚10万元,但第三采油厂仍未停止违法行为,项目于5月30日竣工。6月份至7月底,宁县环保局曾多次对该站进行检查,但该站关闭,只留有看门人员,据称未生产作业,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之中。8月11日,宁县环保局监察人员通过蹲点检查和走访群众,认定该站有生产作业现象,并依法要求第三采油厂在环评未批及竣工验收未通过之前,不得擅自作业;限期完善相关手续,逾期不履行环评手续,将请示县政府依法给予拆除。8月17日,宁县环保局监察人员对该站进行蹲点检查到凌晨2:30时,当场查获试油废水车辆向该注水站卸水的违法行为。为此,宁县环保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处罚人民币15万元。9月10日至9月16日,宁县环保局先后两次对该站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生产作业。

  三、今后监管措施

  1、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继续加强日常监管频次,严防该站在未履行环评报批手续前擅自恢复生产回注作业现象发生。并督促中石化华北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加快对撬装式含油污水处理站的环评手续办理。

  2、深入组织正在开展的全市整治违反环保法规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行动,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环境犯罪。市、县环保部门开展对注水站周边群众用水水源的监测,对查出的污染源进行清理整改,确保群众用水安全。

   【网民留言】

  我们是镇原县工商系统基层职工,于2013年12月下划地方管理。全县其他单位科学发展观奖在2014年5月份发到职工手中,唯独我们工商系统的没有发放,我们多次反映,还是没有结果,请问我们的科学发展观奖是县政府发还是省工商局发?请求王书记百忙之中能过问此事,尽快给我们发放科学发展观奖,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我们是普通的基层人员,我们也要生活。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庆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镇原县委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镇原县委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根据庆政办发(2013)217号《关于发放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意见的通知》精神,镇原县于2014年5月为2012年全县考核合格的正式干部职工发放了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2013年全县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目前并未发放。而镇原县工商系统是2013年12月份下划地方管理的,在此之前其经费实行省级垂直管理,其职工工资及有关绩效考核奖不属于镇原县财政供给范围。

  二、处理意见

  责成镇原县人社局、财政局负责,及时与镇原县工商局衔接,向全体干部职工做好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发放工作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政策宣传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