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像“反四风”一样切实整治庸官懒政

06.03.2015  06:11

    3月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要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对实绩突出的要大力褒奖,对工作不力的,要约谈诫勉,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这是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纳入治理庸官懒政内容。

    庸官懒政自古有之,但对其危害性,很多人却认识不足。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贪官,百姓恨之入骨,其危害也往往比较明了,但对庸官,往往就比较宽容,甚至不以为然,以为他们没有贪赃枉法,只不过是平庸一些、懒惰一些,该干的事情干不好、干不出成绩而已,是工作能力问题,最多也就是工作态度不端正,该干的事情不愿意干,不愿意承担责任,或者不出力。所以,很多人不会把庸官懒政和贪官污吏划等号,甚至当一些庸官、懒官因玩忽职守而渎职犯罪时,也不乏有人为之法外讲情、开脱罪责。

    但庸官懒政真的就不像贪官那样具有危害性吗?事实上,庸官懒政给人民生命及公共财产造成的损失有时比贪官更大而且更加明显。例如,近些年来很多地方频发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公共财产的巨大损失。究其原因,多是庸官懒政所为,这些庸官不懂得怎样抓好工作,管好安全生产,更不愿意深入安全生产第一线,去查找解决种种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问题。2008年以来的5年间,全国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7054件50796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7745件,查办的各类渎职犯罪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百亿元,造成伤亡以千、万人计。再例如,很多庸官、懒官的盲目决策搞形象工程,浪费公帑,致使“三公经费”激增。如此看来,贪腐行为一般还不会危及他人的生命,而庸官懒政却能够在浪费国家大批资金的同时,更危害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深入开展,官员持续处于反腐高压之下,灰色收入、超规福利减少,官员的权力寻租空间被压缩。一些官员为了避免腐败的嫌疑,将严守规定、不违反纪律异化成不作为,庸官懒政现象也开始蔓延。如果说贪污腐败是对党的“致命伤”,那么庸官懒政则会使党染上“慢性病”,任其蔓延同样会危害党的生命力。对贪污受贿的贪官可以依靠党纪国法“动手术”予以清除,而对那些似乎“无大错”的庸官懒政同样也要除恶务尽。

    在早前的2月26日,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李克强就曾表示要严肃问责懒政怠政。李克强当时说,“懒政导致中央的好政策梗阻在出台实施的‘最先一公里’和落地生根的‘最后一公里’,严重影响了改革效率,降低了政府公信力”。

    如果说“反腐风暴”是针对官员“乱作为”,那么治理“庸官懒政”则是针对官员“不作为”。治懒治庸和“反四风”一样都是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是党的作风建设问题,也和“拍苍蝇、打老虎”一样都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大问题。事实上,许多庸官、懒官同贪官是一体两面,不少腐败分子正是从庸、懒逐渐走上贪腐之路的,绝大部分贪官都是干工作是庸官,搞腐败是贪官。因此,治庸治懒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必然要求,只有像“反四风”一样切实整治庸官懒政,才能使作风建设取得确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