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 统筹谋划 全力推动 我省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深入开展

28.07.2015  10:10

  今年以来,按照《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意见》(甘发〔2015〕1号)统一部署,各市州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全省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座谈会精神,根据省委双联办和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联村联户为民富民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的实施意见》(甘司发〔2014〕93号)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整合本地区法律服务资源,全面推进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85家律师事务所1672名律师与6148个贫困村建立结对服务关系,占贫困村总数的70%;开展法治宣传1857场次,近35万人次接受法治教育;开展咨询13743次,接受咨询2.1万人次;化解矛盾纠纷4032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98件。

  5月8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对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这是拓展深化双联行动的有益探索,也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律服务进村入户的有效抓手,值得充分肯定”,并从规模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治化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常态化提供法律服务援助、多元化创新法律服务手段等四方面对深入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省委副书记欧阳坚在陇南成县召开的全省双联行动现场会上讲话时指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的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启动以后效果非常好,对于广大的贫困的老百姓提供了很多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今年将在58个贫困县的所有贫困村实现全覆盖,这个做法深受群众的欢迎,把依法治省,用法律维护老百姓的权益,真正做到了家门口,把口号变成了现实。”连辑、泽巴足、罗笑虎、马世忠、张景辉等省领导都对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给予高度肯定和大力支持。司法部党组对甘肃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充分肯定,吴爱英部长、赵大程副部长指示司法部各有关部门对甘肃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在政策范围内予以大力支持。 

  各市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及时听取汇报、作出指示,加强协调、强化督导,有力推动了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深入开展。嘉峪关市委书记郑亚军、市长柳鹏专门作出批示,强调指出,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深化双联行动的有效载体,也是为群众提供便捷法律服务的务实之举,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书记王三运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好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白银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听取直通车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贾承世、 副市长郝英杰到结对村实地调研指导活动进展情况。庆阳市委、市政府2014年12月11日召开了全市联村联户为民富民百日服务暨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启动会议,认真贯彻全省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联村联户为民富民百日服务暨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建镇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委双联领导小组副组长秦华主持会议。天水市委副书记宋尚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赵卫东听取司法局专题汇报,高度重视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分别对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作出批示。陇南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秋红任组长,分管副市长谢治国任副组长的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领导小组,推动活动深入开展。酒泉市委把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列入2015年常委会工作要点,作为市委双联行动六大任务之一,明确提出到2015年底,在全市所有双联村实行结对服务,实现法律服务直通车全面覆盖双联村的目标任务。定西市将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融入全市“弘扬法治、共创平安”十大行动,制作摆放“法律服务直通车”大型宣传版面,利用电子屏滚动宣传“法律服务直通车”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武威市委召开全市双联行动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推进会,贯彻落实省委会议精神和实施意见,制定了路线图、排出了时间表,做到了任务到村、责任到人,使活动扎实有序整体推进。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认真贯彻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直通车活动,将活动作为进一步彰显司法行政服务大局职能作用的重大平台,全力推进。省司法厅成立了由厅党委书记、厅长杨景海担任组长的直通车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为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建立了工作考核、台账建立、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各市州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统一要求,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协调市州双联办下发了具体的实施意见。7月25日,陇南市司法局在成县召开了法律服务直通车现场会暨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促进活动深入开展。各市州司法局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取得大力支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双联办等部门沟通协调,组织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普遍建立与贫困村一对一服务关系,为贫困村干部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矛盾化解和法律援助服务,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受到了贫困村干部群众的欢迎。活动开展使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和守法光荣的良好行为习惯正在逐步养成,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大局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与群众之间的感情日益增进和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