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对CNG双燃料车辆气瓶实施电子标签管理

05.12.2014  13:52

  12月4日,记者从全市CNG双燃料车辆实施电子标签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为有效杜绝车用压缩天然气瓶带来的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市印发《兰州市CNG双燃料车辆实施电子标签管理工作方案》,将对CNG双燃料车辆气瓶实施电子标签管理,目前已启动相关配套项目的建设。副市长牛向东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增强对车载CNG气瓶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将RFID应用到车载CNG气瓶的销售、改装、加气、检验直到报废、拆除、回收的全过程,将CNG双燃料车辆、车载CNG气瓶、改装厂、加气站和气瓶检验站等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进行动态监督和管理,提高监管水平,按照“不合格者不加气”的原则,从根本上杜绝非法改装及报废气瓶回收使用等违法行为。

  按照《方案》要求,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0月30日为该项目的建设阶段。该阶段涵盖平台建设与测试、电子标签粘贴、项目培训及项目联调等部分;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为该项目系统试运行、验收和封闭运行阶段。同时,要求每个气瓶粘贴1张电子标签,每枚电子标签收费10元。而且,凡2014年9月30日前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的改装车辆(含原车自带气瓶)电子标签费用在专项补贴费用中支付;2014年10月1日后改装的车辆电子标签费用,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由改装企业承担;原车自带气瓶车辆电子标签费用由车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