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故事:“双创”春风何时吹到这些草根角落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开幕式上,同济大学学生根据电子游戏《超级玛丽》改编的“创业玛丽”进行别具匠心的表演。(本报资料图片)本报记者赵青/摄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许多年轻人选择创业,从中央到各地政府出台了很多鼓励政策。青年“草根”创业者们怎样感受政策的温度?日前,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基层听到不少故事,有喜有忧。
拿到执照,她可能不再是大学生创业者了
27岁的小尼(受访人要求化名),2014年在辽宁省创办了一家养老院。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国家和地方有优惠政策,比如小额担保贷款、租房补贴、员工保险补贴、创业税收补贴等。但这些政策她都无法享受——营业执照一直没有办下来。
“我查过大学生创业政策的期限,一般是5年。如果到2017年,执照还不能办下来的话,所有优惠政策我都用不到了。”小尼很苦恼。
据小尼介绍,养老机构的审批流程一般分为民政局核名、消防部门建审、餐饮卫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这四个步骤。
2013年年底,大学毕业的小尼有了创办养老院的想法,在咨询区民政局后,她签订10年的租赁合同租下了房子,并前往区民政局办理核名手续。区民政局为她出具了一份《市社会组织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本通知可作为拟设定社会组织办理验资事宜的凭证”。
她拿着核名通知书,去了市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科进行消防建审。工作人员告诉她,她租的房子属工业用地,不能用来办养老院。“我问他们根据哪款规定,他们也没有明确表示。回家后,我自己查了《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查到相关规定。”小尼回忆。
2013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2020年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各地要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其中有一句话:“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小尼拿着国务院文件再次前往消防科。这一次,消防科又以地方没有出台相应文件为由,让她回家等待。
一直等到2015年8月,她从市民政局拿到3份材料,即由市政府出具的《关于利用闲置工业厂房兴办老年福利机构涉及消防审批相关问题的会议备忘》(以下简称《备忘》)、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市规划国土局关于对利用闲置工业厂房兴办老年福利机构意见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由区政府出具的《区人民政府关于利用闲置工业厂房兴办老年福利机构意见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
其中,《备忘》指出:“以各区申报的7个拟利用闲置工业厂房兴办老年福利机构的项目为首批试点项目;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依据文件精神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前提下,对7个项目进行审核,向市公安局出具同意利用工业厂房建设养老机构的意见书。”《报告》指出:“若区政府近阶段对上述地块无征收改造意向,我局拟同意将上述地块临时作为老年福利机构使用。”《复函》指出:“区政府对该地块暂时无征收改造意向,拟同意将该地块临时作为老年福利机构使用。”
小尼说:“当时市民政局告诉我,这些材料就够用了,拿到消防就可以进行消防建审了。”她拿着这3份材料再次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这次工作人员告知,区消防部门具有了独立审批的权力。她又找到了区消防大队。
“区消防大队工作人员让我拿出市公安局出具的文件。我去了市公安局,但是市公安局传达室就将我拦了下来,他们说没有专门的部门能处理我这件事,也不知道应该找谁来接待我。”小尼回忆。
2015年11月,小尼接到市民政局电话,得知市政府新出台了一份文件,即《关于利用闲置厂房兴办老年福利机构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根据这份纪要,“原则同意市民政局提出的工作意见,即在原有闲置厂房用地关系、房屋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厂房兴办老年福利机构;由市规划国土局负责,对闲置厂房建筑改造设计进行审核和确认,出具规划审核意见;由市建委、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依据规划审核意见,分别对建筑改造施工图设计和消防专项设计进行审核和确认,并出具审核意见。”
小尼再次前往区消防大队,这一次消防大队表示,根据上述纪要,她需要先通过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审核和确认,拿到规划审核意见的相关材料之后,才能做消防建审。但是,市、区两级国土资源局都向她表示没有办理过这类业务,来回好几次,对方通知她先做老年公寓安全性鉴定,鉴定机构给出的预算是6.3万元。
她没有做这个鉴定。“这个鉴定结果我现在还不确定有没有用,如果花钱做了鉴定,有些部门不认可,那这个钱就白花了。”
因为没有营业执照,小尼无法办理贷款,也无法享受一系列鼓励创业者的政策,她的雇员的社会保障也遇到了问题。而她此前投资装修、购置养老设施已经花了一大笔钱。
到此为止,小尼办理营业执照已经跑了两年多。她也不知道还需要多久才能办下来,未来能不能办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