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届兰洽会参展指南发布第一期6月27日起特装布展
去年兰洽会场馆一角 杨志彬摄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刘蔚霞实习生柴雪纯徐进祎)今年的兰洽会是首次分两期举办,其中7月6日-8日为投资贸易洽谈期,7月15日-19日为商品贸易展销期。20日,省兰洽办发布了《第二十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参展指南》,明确第一期投资贸易洽谈期将于6月27日-7月4日特装布展,第二期商品贸易展销期7月12日-14日布展。展会一期主展馆不允许进行现场销售,违者没收展品并予以处罚;展会二期主展馆参展单位应以洽谈订货推介为主,商品销售为辅。会期进入场馆参观实行售票制,每张门票10元。7月6日12:00后开始售票。投资贸易洽谈期不搞现场销售
第二十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主展馆设在甘肃国际会展中心,展览面积总计8万平方米。其中:投资贸易洽谈期(7月6日-8日,特装展示约4万平方米)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合作区(分国际区和国内区)、物联网体验馆展区,中药、中药材、保健品展区,文化展区、旅游展区、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展区、葡萄酒展区及甘肃省市州投资洽谈展区、国家级开发区展区、民企陇上行展区。
展会一期所有展区全部为特装,限高5.5米,不设标准展位。整体设计要求直观新颖、简约大方、杜绝浪费。突出产业、企业、产品和现场洽谈功能,不搞形象展示及现场销售。同时,各参展单位布展方案及效果图需提前报组委会展务部审查备案。
第一期6月27日-7月4日,特装布展。7月5日,封馆安检。7月6日-7月8日,投资贸易洽谈期展览活动。展会一期主展馆不允许进行现场销售,违者没收展品并予以处罚。
商品贸易展销期首设进出口商品展区
商品贸易展销期(7月15日-19日,设国际标准展位1200个)设兄弟省市区特色产品展区、进出口商品展区和甘肃名优新特产品展区等。展会二期主展馆参展单位应以洽谈订货推介为主,商品销售为辅。
展会二期的标准展位(3米×3米)由大会统一搭建,并提供洽谈桌、椅子、射灯及参展企业中文(或英、俄文)名称楣板。其他所有参展项目由组展、参展单位自行设计布展。根据兰州市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规定,所有参展、布(撤)展车辆限重10吨以内(含10吨)。搭建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严禁使用带有挥发刺激性气味的超标布展材料。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酒精、汽油等)。展厅内严禁现场喷漆、刷漆作业,严禁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严禁木料切割,严禁使用氢气球进行装饰。
据悉,展馆每日开放时间09:00-17:00,中午不休息。除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可进入主展馆外,会期进入场馆参观实行售票制,每张门票10元,限使用1次。现场将设四个售票点,7月6日12:00后开始售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