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支持科学家参与或发起大型国际科学计划

24.05.2016  13:04

  中国兰州网5月24日消息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中国科协、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建立国际科技组织工作领导机制,全面规划和指导中国科协系统国际科技组织工作。

  据介绍,为适应新形势下国际科技组织工作的需要,扩大国际科技组织任职人员数量和提升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层次,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保证任职队伍持续发展,中国科协、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工作的意见》,《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建立健全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工作体制机制

  《意见》指出,建立国际科技组织工作领导机制,全面规划和指导中国科协系统国际科技组织工作,制定“十三五”期间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和重点推送工作计划。

  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统筹管理与开放治理相结合、分级分类管理的工作模式,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和推送机制。中国科协直接加入的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及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和推送由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负责;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及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加入的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及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和推送由各加入单位分工负责。中国科协根据不同阶段工作目标,对相应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和推送工作进行重点支持。

  鼓励开展创新性、引导性的国际科技组织工作。在我国科技领先或具有竞争力的领域,积极新建或引导国际科技组织在我国登记并设立总部,将在我国登记的国际科技组织作为人才和培养推送工作的重要目标,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培养和推送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在我国已登记的国际科技组织运用国际规则、增强国际影响、凝聚行业共识的能力。支持国际科技组织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科学家在国际科技组织中参与或发起有影响力的大型国际科学计划。

  会同有关部门为我国专家在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推动建立评估激励机制:将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国际化能力建设和国际影响力提升等要素列入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将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列入人才评价体系,从国家层面制定鼓励科技人员参与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和国际科技交流的激励机制。

  充分发挥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和后备人员的作用,结合中国科协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建设整体规划,利用好国际科技组织平台,加强智库对外传播能力和话语体系建设,积极在重大科技问题上发出声音,以务实高效的科技人文交流服务国家外交大局。

   ——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养和推送工作体系

  《意见》提到,根据国际科技组织职位及后备人才特点,建设高级职位后备人才库和一般职位后备人才库。鼓励和支持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及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通过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有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党政机关等多元化渠道选拔推荐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外语基础好的专门人才入库。

  根据参与的国际科技组织的具体情况,中国科协机关和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及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为后备人才制定具体的任职目标、后备期限及后备工作计划;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使后备人才自觉自愿地根据制定的后备工作计划,保持和加强与目标国际科技组织的联系,积极参与目标组织的活动;协助任职后备人员有针对性地参与国际组织项目,获得必要工作经历,争取在后备期限内实现任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