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养老新业态 甘肃民资准备好了吗?

07.08.2015  18:00

   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首先,甘肃省将广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全省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实现老年人服务需求与各类服务主体的有效对接。支持企业和机构开发面向老年人的实时定位、远程监护、健康检测、治疗等智慧养老产品,大力发展老年电子商务,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养老等多项需求。通过购买服务、政策扶持、资格认定等方式,支持民间资本举办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

  其次,加快推进社区养老设施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在城镇社区举办或运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为空巢、独居等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膳食供应等服务。鼓励和动员企业、慈善组织和爱心人士捐建帮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可依个人、企业或爱心组织名称进行冠名。支持社会资本利用居民住宅举办个性化、小型化的社区托老所。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可以依法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机构依法登记为企业。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运营

  探索多元投资途径。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等模式,重点支持市州和养老服务需求旺盛的县市区,建设一批以民间资本投入为主体、政府投入为引导的示范性养老机构。推进兰州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民间资本参与的渠道和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鼓励养老机构发挥甘肃独特的人文和地理环境优势,加强与省外养老机构和相关组织联建联营、合作经营、交流互动,发展“候鸟式”养老服务。

  整合利用多方资源。支持社会力量整合、盘活闲置的医院、学校、厂房、商业设施、农村集体用房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兴办养老机构,中央和地方对养老服务项目的优惠政策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支持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所属的度假村、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通过整合、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转型为养老机构。

  创新管理运营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形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转企、改制和重组。政府投资兴办的尤其是新建的养老机构,在明晰产权、保证其公益属性、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基础上,鼓励通过公开招标,以承包、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来运营,实现运行机制市场化。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完善法人治理机构。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程序,有条件的地方应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纳入当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窗口统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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