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甘谷县首次对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查封

27.01.2015  18:07

为全面推动环境保护大检查深入开展取得实效,确保新环保法及配套行政措施得到严格实施,进一步加强污染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管。天水市全面排查企业环评手续、污染物排放去向、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严肃查处污染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近日,天水市对辖区甘谷县4家违法排污企业,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保部第29号令),实施了查封。

在全市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过程中,甘谷县环境监察人员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无环评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的4家排污企业,且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对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甘谷县盘石村甘通公路旁的王绪明白灰厂于2015年1月13日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并依法进行了查封;对磐安镇四十铺农场316国道旁的李军虎建材厂(生产白灰)、雪岩建材厂(生产白灰)、磐安镇废旧塑料加工厂于2015年1月23日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并依法进行了查封,对白灰厂破碎、煅烧、筛选、研磨、包装等关键生产部位张贴封条;对废旧塑料加工厂漂洗、熔化、拉丝、切割、包装等关键生产部位张贴封条。

天水市环境保护局责令以上企业停止生产,同时启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对违法生产企业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进行追责;并按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对查封的4家企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的问题,移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法进行淘汰并报县政府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