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院规范化档案室通过“省特级”测评验收

30.12.2015  14:58

        12月26日,由省、市、县档案局和省检察院相关人员组成的档案管理达标测评组,对山丹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室进行了达标验收。测评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抽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评估该院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办公场所、库房设施配备齐全,档案资料整理、装订、归档、利用服务均规范、有序。
      通过综合评议,测评组对该院档案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档案管理工作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档案资料规范、设施齐全,对照《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测评标准》,综合测评981分,达到省特级达标标准,至此该院成为山丹县首个达到省特级标准的单位。
      近年来,在该院党组和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在办公室全体人员的努力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档案目标管理升级工作,确保了院档案目标管理达标升级总体工作的顺利完成。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办公会专题研究档案管理的规划和措施,充分保障经费,购置配全了档案用具和设施设备,达到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虫等“八防”要求,保证了达标升级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把历年文书、诉讼档案材料收集齐全并整理归档,实现档案集中管理,确保了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将1951年至今的所有长期档案全部扫描挂接,并输入电脑管理软件,实行电脑检索档案,为实现数字信息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召开业务培训会和选派骨干到先进地区学习等方式着力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为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夯实了基础。
      山丹县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洪勇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这次档案省特级达标工作为契机,加强档案软硬件建设,缩小诉讼档案的信息化录入差距,撰写有特色的编研资料,加强档案信息化管理,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检察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