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1.03.2016  11:50

        近日,永登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会议,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树瑛主持会议。会议首先由检察长对全院中层干部进行集体约谈并宣读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要内容。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在责任书上签名,为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出郑重承诺。
      在签订目标责任书后,杨树瑛对2016年县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严明党的纪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检察人员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把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与开展理想信念、党纪检规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培养干警公正清廉的职业道德理念,以优良的党风促检风,促使干警内强廉洁从检素质,外树执法为民形象。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责任机制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整合作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永登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在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过程中抓好纵横到头的责任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的分析研判、纪检监察监督职能的延伸以及执行“一岗双责”问题倒查等重点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深化惩防并举机制建设,加大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坚决实行“一案一通报”,敢于亮剑和亮丑,让全社会看到检察机关从严治检的力度和决心。
      四是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者的监督者”,既要认真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又要突出抓好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要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确保监督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