宕昌县院构建“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社会化管理机制

31.12.2014  21:21

        “保民生、促三农”是今年我省检察机关开展的一项坚持群众路线、有效发挥职能、服务保障“三农”的创造性实践活动,对于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促进解决“三农”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省、市检察院部署,宕昌县检察院结合实际,及时向县委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取得了县委的大力支持,并充分利用多种资源,借助全社会力量,以“三个结合”构建起“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将“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与全县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建议县委将“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工作纳入各涉农部门、乡镇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进行。建议包乡县级领导对专项行动工作常过问、常督导、常检查。
        二是将专项行动和“两个责任”相结合。目前,各个部门都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县检察院在“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查处侵害惠农资金职务犯罪案件中,积极与县纪委协作,及时建议县纪委认真追究涉案涉农部门、乡村在“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中各自所承担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时建议县委把乡镇纪委书记或专职纪委副书记确定为乡镇检察室检察联络员,要求各涉农部门、乡村主要领导和各部门检察联络员在“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中,严格负起惠农资金发放、惠农政策落实和惠农项目实施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是将专项行动和政务公开相结合。“保民生 、促三农”专项行动中严格按照省检察院标准做好全县惠农资金公示栏“三级公开”的同时,在县委的领导下,给全县25个乡镇和相关涉农部门全覆盖购置电子触摸查询平台,将“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内容纳入该平台,全面公开各类涉农项目和惠农资金种类、流向、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做到长期显示、及时更新,便于社会监督,实现了检察监督与电子政务平台的资源共享,真正把惠农资金置于“阳光下操作”,共同实现制约权力、保护干部的目的,使专项行动效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