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院推行“三项机制”加强举报线索流程管理

02.06.2016  17:18

      为充分发挥举报线索在查办职务犯罪中的作用,实现举报线索科学、规范管理,今年来,华亭县院积极进行工作创新,抓规范强基础,抓创新促深入,全面认真履行举报线索管理职能,促进了自侦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增强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一是推行疑难举报线索会商评估机制。为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为自侦部门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控申科牵头,联系反贪、反渎、民行等部门以座谈会的形式,对举报人反映较为强烈的举报线索进行会商、评估,对线索后续走向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形成多个部门的共识。这一制度的建立对疑难特殊的举报线索处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对严把线索移送质量关,整合办案资源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二是推行举报线索跟踪、督办、反馈机制。为便于举报中心掌握移送给侦查部门的线索处理情况,使得举报中心的催办、督办、反馈答复、监督制约职责得到充分的发挥。该院采取“一表四制”的工作模式,以举报线索首办流程登记表为连线,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限期办结制、及时反馈制和跟踪问效制,确定专人定期不定期深入线索流入的自侦部门掌握案件进展情况,督办案件,确保移交线索有处理结果。
        三是推行实名举报线索联合答复机制。及时将署名举报线索查处结果答复举报人,听取举报人意见和建议,防止因初核结果得不到举报人满意而使矛盾激化,变举报为信访。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群众集体举报的案件,及时向群众公开、答复。对于不能立案的实名举报,联合自侦部门共同答复,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公正透明,激发群众的举报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