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院开展节前廉政纪律教育活动

09.09.2014  16:08

      9月2日上午,张家川县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学习传达了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严禁在中秋国庆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全院干警开展了“中秋”、“国庆”节前廉政纪律教育活动。
      为了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高检院、省市县委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四风”的整改成果,县检察院党组将县纪委的《通知》要求纳入到专项整治活动和检察干警纪律作风承诺中,不断加强检察干警纪律作风教育工作。全体检察干警承诺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格遵守“九个严禁”:即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相互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和代金券;严禁出入各类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收受或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赌博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姜云要求,院党组成员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全院纪律作风建设和执纪监督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全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加强对本部门干警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适时组织开展检务督察,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体检察干警要继续强化纪律意识,自觉落实作风纪律规定精神,确保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格遵守纪律、切实做到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