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院开展“五星先锋党员”创评活动

17.04.2015  14:02

        近日,灵台县检察院为了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全院党员干警在自身工作岗位上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县直机关工委的要求,该院党支部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五星先锋党员”创评活动。
        创评标准分为真干实干,任劳任怨,刻苦钻研的“勤学善思先锋”;热爱检察事业,立足岗位,埋头苦干的“爱岗敬业先锋”;有强烈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服务群众先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能令行禁止,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遵纪守法先锋”;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生活正派,慎微慎独,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弘扬正气先锋”。
      此次评选通过党员互评方式,对每名党员本年度履岗情况进行评定。由该院政工科印发测评表,召开党员大会现场测评,其中评选五星先锋党员1名,四星先锋党员5名。对于综合评选的“五星先锋党员”,该院将在建党94周年活动上予以命名和表彰。评选活动每半年举行一次,每年命名、表彰一次,命名表彰的先锋党员实行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