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院“四项措施”提升检察公信力

09.04.2015  13:26

      近年来,灵台县检察院将提升检察公信力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惩治腐败力度为着力点,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检察人员素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是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保障,廉洁支撑公信力,检察人员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才能让群众信服。该院坚持队伍建设这一根本,努力建设一支思想政治坚定、执法能力过硬、素质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提升检察公信力。通过岗位练兵、业务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法律素质。2010年以来,开展岗位练兵10次,参加高检院、省市院组织各类业务培训45人(次),到上级院挂职锻炼3人(次)。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廉政勤政建设,开展各项专题教育活动8次,不断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形式,特别以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为契机全面提升了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是提升法律监督水平、确保案件质量。公正决定公信力,评价执法是否公正,最直观的就是案件质量。该院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强化办案质量,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实体、程序公正;注重释理说法,增强检察文书的释理说法,充分阐明处理过程、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断加强检察和解和刑事和解。将能否案结事了作为衡量检察人员执法能力的重要指标。不断创新监督方式,近年来无涉检信访案件发生。该院探索出的“民事和解机制”被高检院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监督立案的曹同秀故意伤害案被甘肃卫视专题报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推行“阳光检务”。 打造“阳光检务”通过公正、文明、公开树立检察机关公信力。建立检务公开机制,在一楼大厅建立LED显示频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职能、法律地位、工作纪律、人员情况;建立“检察开放日”制度,邀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面对面”交流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增强检察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开展法律宣传,深入街道、社区、学校开展多种主题法律宣传,提升群众知法、用法、守法的能力,拓宽检察公信力的辐射面。
      四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提升群众满意度。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预防职务犯罪、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提升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2014年度,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案9人,其中大案2案6人。通过查办一批有影响、群众反应强烈、危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营造一种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赢得了群众信赖,提升了检察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