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院四举措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近年来,榆中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在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同时,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措并举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坚持送法进校园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搭建“新学期第一课”等普法宣传平台,通过组织“法制副校长”给中小学生讲法制课、开座谈会、制作普法黑板报、发放宣传册、组织模拟庭审等形式,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对在校中小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受到了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
二是注重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针对未成年人自我控制能力差,经常出入于网吧、游戏厅、茶楼歌厅等场所,容易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现象,主动与公安、工商和文化主管部门协作,对全县特别是校园周边正在经营的网吧、游戏厅、茶楼歌厅等业主进行法制教育,开展经营整顿,杜绝未成年人进入此类场所,感染不良行为,从源头上预防犯罪。
三是坚持人性执法开展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未检办案人员始终将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人融入未检工作全过程,在提审失足未成年人时,掌握其性格特点,采取谈心方式进行问话,增强未成年人对办案人员的信任,促其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深刻认识犯罪行为给自己、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为进一步开展教育挽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对个别严重失足未成年人,办案人员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向家长、老师、同学了解其犯罪的原因,注意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帮助他们树立悔改的决心,及时走上正道。
四是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针对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绝大多数与家庭教育失当有关的特点,办案人员坚持对每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进行庭前走访,了解其家庭状况,与家长共同探讨分析孩子失足原因,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感化、帮教措施,用家庭的温暖铸就未成年人健康的心理,优化孩子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