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院“四个转变”确保刑事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21.04.2016  15:53

      为推进体制改革与创新,准确把握刑事执行检察新定位,进一步更新工作理念,加快推动传统监所检察工作向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面转变,华亭县院以“四个转变”,积极推动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转变监督理念。根据职能拓展、机构更名赋予监所检察工作新的内涵和要求,更加重视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保障,要从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向人权司法保障、刑事执行监督转变,全面加强对刑事执行各个环节的监督。
      二是转变工作模式。监督模式从办事为主向办案为主转变,刑诉法修改后很多新增业务都必须作为案件来办理,这就要求我们建立符合检察特点和监督规律的办案组织和办案机制,改变原有的将监管场所、社区矫正检察业务作为日常事务工作处理的模式。
        三是转变监督内容。监督的内容要适应从传统业务向新增业务转变,既要坚持原来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等常规业务重点,又要把刑罚执行同步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监督等新增业务作为重点强力推进。
      四是转变工作方式。从以前的程序性监督、被动监督、事后监督向同步监督、主动监督转变,真正把刑罚执行各个环节都纳入监督视野,尽早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对发出的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一追到底,确保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