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院力促“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纵深开展

05.11.2015  17:11

        “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华亭县院按照省、市院的统一部署,把开展“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载体,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以八项举措力促专项行动向纵深稳步推进。
        一是开展调查摸底,确定联系项目。把不同领域最具代表性的重要项目作为开展专项预防的重点,挑选了交通、教育、生态移民、危旧房改造等涉及民生和社会公益的15个重点建设项目,作为“两联系、两促进”活动载体。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预防网络。成立了“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全院15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为责任人;在项目管理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组建了办公室,确定了专职联络人员,从制度上保证了专项行动正常开展。
        三是积极沟通协调,设立服务机构。经过联系协调,成立了“华亭县人民检察院驻石堡子工业园区检察服务室”和“华亭县人民检察院驻华亭发电公司检察服务室”两个专项行动检察服务室,任命了检察服务室主任(兼职),使专项行动有了实施平台。
      四是按照实施方案,精心安排部署。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了专项行动责任书,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
      五是强化预防宣教,营造廉政氛围。举办了乡(镇)、村两级干部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22次,在华亭发电公司举办了“国有发电企业职务犯罪分析”专题讲座,使预防工作真正深入企业、面向基层,营造了廉政文化氛围。
        六是互通情况信息,杜绝项目隐患。建立了情况信息通报制度,以便检察机关准确掌握了解项目建设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容易引发职务犯罪的隐患,通过对策研究,提出完善制度和消除隐患的预防建议,规范项目建设健康运行。
      七是加强调查研究,健全完善制度。深入项目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开展调研26次,召开联席会议18次,帮助相关单位完善了涵盖材料、设备、进度、质量、安全、资料管理的制度10余项,从制度上提高了建设单位抵御风险的能力。
      八是严明组织纪律,服务企业发展。严格遵守专项行动“十项禁令”,立足职能,摆正位置,做到尽职不越权、参与不干预、保护不偏理、服务不添乱,确保企业项目的依法独立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