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院五项措施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19.04.2016  16:52

      为维护正常的办案、办公秩序,保证机关和人员安全,预防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清水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一是学习安排到位。及时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全文学习传达了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全省检察机关安全保卫工作通知》,要求从全局和自身的角度,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的措施,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是文明办案到位。加强执法办案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自侦、公诉、侦监等部门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可能发生伤害和攻击检察机关,加强监控和防范;在接待来访、处理涉检上访过程中,坚持文明热情接待,讲究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坚决防止因涉检工作处置不当而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法警大队切实履行司法警察职责,对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把关,确保执法办案顺利进行。
        三是梳理制度到位。开展自查工作的同时,对相关制度进行梳理汇总,重新修订了《清水县检察院值班制度》、《清水县检察院门卫制度》、《清水县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制度健全,安全责任明确。
        四是日常防范到位。加强门卫值班和和领导带班制度,对紧急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妥善处置;有效利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对全院各角落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加强防火防盗设施的管理,检查了灭火设施和更新了灭火器;对机要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责成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消除隐患;加强电源、电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按操作规程作业,防止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保证信息畅通。
        五是自查隐患到位。由办公室、法警队开展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对办公楼区域的水电、消防、车辆、门窗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力争对可能出现的各类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消除。院纪检部门组织开展了机关安全保卫专项检查,全面检查安全制度和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和安全措施的到位情况,确保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不留死角,尽力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